以租代售风险高
据本报记者了解,以租代售业务开展的前提是,购车人必须有摇号资格,以便在中签后,将号牌还给出租方,目前出租的模式主要有两种。
一种模式是中签但不需购车的个人,与中介公司或者“黄牛”签订协议,由其代为执行号牌出租业务,中介公司或“黄牛”给号牌出租人一笔费用,然后向租用号牌的客户收取租金,每月1千至2千元,直到对方中签后,将号牌交还。
另一种模式是有备案车指标的大经销商集团或单位,直接与租用号牌的客户签订协议,每年收取一定租金,直至对方中签后,将指标归还。
目前后一种模式在汽车4S店中比较常见。一位日系品牌汽车销售人员告诉本报记者,他们店中所代理的车牌出售业务,背后就是一家与汽车业务密切相关的国企。
这种看似风险较小的“以租代售”行为,实际上在法律中也存在争议。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称,合同有效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买卖物主体合格,允许买卖,买卖双方是真实意愿。
由于“购车指标”并不是一个可以进入流通市场的物品,再怎样做得好看,都是违法的;而且双方出于恶意,明确知道不可买卖转让还行之,将来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而早在2011年网上出现“可代办摇号购车指标”等信息后,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便明确表示,小客车指标摇号公开、公平、公正,任何人只有通过摇号才能取得指标,不存在特批指标、买卖指标等行为。
但截至记者发稿时,在百度网站中仍可搜到有关代办北京购车指标的信息,甚至有网站名称就叫“代办北京购车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