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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忽悠”业主被告上法庭 被判赔偿342.30元

2012-10-24 07:27:44 来源: 中原网--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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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网讯(记者 鲁燕)买房前说得好好的,电梯是德国牌子,外墙采用外挂石材或外墙砖。拿到房钥匙后,电梯不是德国牌子,外墙也仅做了粉刷,根本没贴外墙砖。

张先生觉得开发商太能“忽悠”了,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更换电梯及外墙材料,并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

业主:拿到钥匙后发现房子与合同约定的不一样

张先生说,他买了一套房款48万余元的公寓,约定交房时间为2009年7月31日。

接房后,他发现房子与合同约定的不一样,本来合同约定的装饰、设备标准为:公寓外墙1~3层采用外挂石材,4~30层采用外墙砖;安装德国莱茵克拉电梯。但现状是A、B两座公寓的外墙4~30层只作了粉刷,没有贴外墙砖;电梯全部是东芝电梯。

为此,张先生将房产公司告到金水区法院,请求判令该公司更换电梯及外墙材料,并且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2.3万余元。

开发商:电梯和外墙的材料都不影响使用

开发商称,合同是约定了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可是,后经过专家论证,将合同约定安装的德国莱茵克拉电梯更换成了东芝电梯。将外墙砖更换成了氟碳漆对4~30层进行了粉刷,即“仿面砖”,就是将涂料抹平,再打成方格,而不是通常所说的“瓷面砖”。

他们于2009年7月10日通过了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的验收合格后,于2009年8月8日将该房交付给张先生。

[作者:鲁燕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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