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证券日报报道 2009年12月27日,由香港中旅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旅投资”)和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封少林)”,共同成立了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1亿元。中国港中旅集团控股的中旅投资以现金形式出资,占51%股份;登封市政府以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的电瓶车、旅游汽车等经营性资产和部分现金合作,占49%股份。少林寺、中岳庙、嵩阳书院等宗教、文物等资产不纳入合资公司经营范围,双方合作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
少林寺以寺养寺“不差钱”
在“少林寺被上市”的浩繁报道中,众多媒体纷纷以“据资料显示,仅少林寺一年门票收入就将近1.5亿元”一句来报道少林寺的收入。另据国内媒体引用英国《卫报》的报道称,少林寺海外资产每年收入高达1000万英镑。但上述门票收入与海外收入数额均未获得少林寺方面的证实。
一位对河南佛教寺庙熟悉的专家1月14日告诉记者,据她所知,少林寺一年的门票收入有1个多亿,但具体数字并不掌握。
据这位专家介绍,“以寺养寺”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这包括所有的寺庙教堂。从现在执行“自养”的情况来看,有的可以“自给自足”,有的还是很艰难的,但少林寺“自养”肯定是没问题。
南少林寺的一位大师向本报记者介绍,“寺院的收入是由寺院整体上来决定的。”他郑重地的向记者表示,“对于收入大于支出的部分该如何分配,我们随缘,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不存在多不多、少不少啊之类的事。寺庙不是以经营为目的的。”对于政府是否给寺庙拨款,南少林寺的这位大师表示,这个没有明文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