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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称路桥上市公司理应退市

2012-10-18 07:27:00 来源: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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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路桥梁本是支撑国家运输经济不可或缺的硬件设施,具有服务社会的公益属性;而资产上市则带有明确的股东收益最大化目标,是以盈利为导向的市场行为。

  作为上市公司中原高速旗下的重要资产,郑州黄河公路大桥终止收费已逾一周的时间。但时至今日,相关补偿事宜及员工安置问题尚未明确,公司股东不得不被动接受该大桥回归公益属性后营收下滑的事实。

  中原高速目前面临的经营尴尬,是路桥项目的公益属性与上市公司经营模式并存所导致的。公路桥梁本是支撑国家运输经济不可或缺的硬件设施,具有服务社会的公益属性;而资产上市则带有明确的股东收益最大化目标,是以盈利为导向的市场行为。显然,两者之间一旦出现交集就难免发生矛盾,否则包括节假日小型车辆免费通行等试行政策将难以全面落地,乱收费痼疾也无法得到彻底厘清。

  郑州黄河公路大桥收费戛然而止,对中原高速而言是一个重要利空消息。该公司不仅丧失了一项稳定的收费来源,而且还要继续承担大桥的日常维护开支。据测算,中原高速今年将由此损失3400万元收入,毛利则将减少2000余万元。更为关键的是,这项收入减少是不可逆转的。

  而另一方面对公众而言,郑州黄河公路大桥免费通行让诟病已久的路桥收费问题看到了解决希望。有数据显示,这座大桥在1996年还清贷款之后,向过往车辆收缴的过路费已高达25.19亿元。可以设想的是,如果这笔庞大的收费能够还利于民,将有助于降低物流成本、进而缓解物价水平上涨。可见,在公司股东与过往车辆车主看来,大桥终止收费的意义迥异,无法实现“共赢”。

  事实上,郑州黄河公路大桥停收费用的困局,是当前国内路桥收费规制过程中的一个典例。在刚刚过去的“十一”长假中,全国首次试行小型客车高速路免通行费政策,19家路桥公司由此减少的盈利在6.3亿-12.7亿元之间。路桥公益属性彰显与经营公司盈利诉求之间发生了类似“零和游戏”的碰撞。

  以海外市场观察,发达国家的路桥收费模式可分为两种。其一是以税养路的美国模式。根据美国法律,全国州际高速公路路网的建设资金90%来自联邦政府的“联邦公路信托基金”,而这个基金87.6%的资金来自机动车燃油税,其余则源于卡车等大型车辆缴纳的销售税和使用税等。既然美国纳税人已经支付了修建、养护公路的费用,那么也没有义务再为道路使用缴费了。另外一种则是向使用者直接收费的法国模式。该国的公路分段承包给经营者进行维护运作,收费标准由经营公司和法国的交通部基础设施局进行协商,后者同时履行检查监督责任,以杜绝特许经营公司随意涨价的冲动。

  以此观之,无论何种模式皆没有将路桥资产完全抛向市场,而是秉持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理念,彰显了路桥基建服务民众的诉求。

  因此,游走在公益与商业领域之间的路桥上市公司,理应通过资产置换、重组等方式逐步退出资本市场。一旦路桥项目被完全纳入到公共服务体系之中,相关乱收费问题也将得到有效根治。

  □马红漫(上海 学者)

[作者:王安宁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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