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特有?
国外鲜有假唱,港台入乡随俗
小H称,假唱其实是中国大陆的一个特有现象。港台歌手也往往会选择“入乡随俗”,但“老外来中国内地演出,都不会假唱,至少我没有接触过。”他表示,如果要求他们假唱,他们会觉得受到了侮辱,而有实力请到外国歌手的晚会和商演,也都懂得“国际惯例”,不会要求老外进行假唱。
欧美观众的审美观念也不同。小H说,比起追求绝对的完美,他们更喜欢即兴的演唱,觉得哪怕出现了瑕疵,也比没有生命力的录音室版本有感觉。在国外的现场音乐,基本只有演唱会和音乐节两种形式,由政府和企业组织的“晚会”,其实是一种中国特色。而就算只是“唱堂会”,一般的国外歌手也都会提前到场排演,这个成本是要算在一个活动的预算中的。姜北生也表示,国外演出中的“假唱”,最多是某位乐手因故无法到场,现场用一个音效代替。
近年假唱风波
2007年 在西安举行的一场演唱会上,演唱《不怕不怕》的郭美美唱完一首歌后,想和观众互动,但是话筒却没有开,观众当场识破后大喝倒彩。
2007年 歌手胡静在上海歌迷会上假唱,被歌迷喝倒彩,事后她大哭澄清对口型只因嗓子发炎。
2009年 布兰妮澳洲巡演爆出假唱,数百名观众现场离场要求退票。巡演组织者事后回应,布兰妮事先录好歌曲是众所周知的,并未企图掩盖这个事实。
2010年 中国内地“假唱第一案”尘埃落定。演员方梓媛和殷有璨分别被罚款2.5万元。
2012年2月 杨幂在香港宣传新戏时开口献唱,谁知音响出现问题,假唱曝光。事后杨幂坦言是因主办方临时要求,自己又不懂拒绝,在音响很糟糕的情况下硬着头皮上。
- 外部约束
营业性演出
假唱犯法
虽然假唱在演出圈是一个普遍的现象,但实际上不但不被观众接受,营业性的假唱还是一种违法行为。
在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演出处起草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营业性演出不得以假唱、假演奏等手段欺骗观众,演出主办单位应当派专人对演唱、演奏行为进行监督,而第五十六条则规定,演出举办单位没有现场演唱、演奏记录的,由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
反假唱活动
此起彼伏
近两年来自官方和民间的反假唱活动也是此起彼伏,但大多也只造成一时的声势,让大家意识到了假唱的普遍性,并未对假唱起到真正的控制。2002年8月,崔健曾发起“真唱运动签名活动”,包括罗大佑在内的多位两岸艺人曾发表宣言反对假唱;而在2010年,文化部曾主办过一次“演艺群星反假唱联合行动”,蒋大为、成方圆、周晓鸥、大张伟等艺人出席并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