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9月14日电(赵静)14日,记者从山西省怀仁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审结一起撬盗轿车内财物现金案,六名被告人撬盗轿车71辆,涉案财物现金35万余元,六人中,最高获刑10年。
经查,从2011年12月到2012年2月18日间,被告人张某、卫某、侯某、李某、王某、秦某同顾某等人相互勾结,先后窜至郝家宅新农村、裕馨苑小区、朔州市马邑花园小区、大同市大同县水务苑小区、大同开发区樊庄家园小区、大同新南站光华小区等地,11次采取撬烂轿车玻璃的手段,盗窃车内的物品及现金,撬盗轿车71辆,涉案财物现金35万余元。
法院认为,六被告人目无法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撬烂轿车玻璃,秘密窃取的方法,大肆进行盗窃活动,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合法财产,均构成了盗窃罪,根据六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表现等,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000元;判处卫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侯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秦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000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