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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本月开展保障房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2012-09-06 09:54:00 来源: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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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保证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及生产安全,本月内,广州市建委将对全市保障性住房工程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程如果违法违规行为,将会被依法依规采取诚信扣分、暂停施工、行政处罚等处理措施。

  本次检查内容主要为质量检查和安全检查。其中质量检查包括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及工程质量检测等有关单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工程实体质量情况。检查施工现场抗震设防、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并对钢筋、水泥、实体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构件截面尺寸等进行检查。

  安全检查包括项目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及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履职情况;企业、项目管理机构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跟踪落实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工人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活动、安全技术交底情况;“平安卡”持卡率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方案的编制、审批及专家论证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施工现场实体安全状况。

  检查工作分为企业自查自改、各区(县级市)建设局和各监督机构专项检查、市建委监督检查三个阶段进行。

  9月1日—9月7日为企业自查自改阶段,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自查自改,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改。

  9月8日—9月16日为各区(县级市)建设局、各监督机构专项检查阶段。各区(县级市)建设局、各监督机构要对所监管的保障房项目逐一排查,对企业自查自改情况、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并在9月21日前将检查情况报市建委。

  9月17日—9月28日,市建委组织有关专家组成三个联合督查组,对全市在建保障性住房工程进行监督检查。

  市建委要求各责任主体单位要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切实消除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各区(县级市)建设局和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检查出的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要及时下发执法文书,并督促责任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采取上报不良行为、诚信扣分、警示谈话、暂停施工、行政处罚等处理措施,并建立相关处理台账。

  (记者/刘怀宇)

[作者:陈璞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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