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的姑娘小张报警说自己被人强奸了。
警方忙活了两天,才得到一个哭笑不得的消息:她是因为感觉闺蜜对自己冷落,才故意说谎,希望引起闺蜜注意。
小张是贵州人,认识了一个闺蜜,处得很好。小张叫对方“姐姐”。
“姐姐”是做生意的,不差钱,平时很照顾她。
不过,前段时间,小张觉得“姐姐”对她越来越冷落,感觉很失落。
为了引起她的注意,9月1日晚上,她对“姐姐”说,8月31日晚,在兆龙路和329国道交叉路口,3个男人把她拉上面包车,强奸了她。
“姐姐”反复劝说下,第二天凌晨1点多,小张报了警。
警方四处走访调查,又反复调查监控,可就没发现当时事发路段有面包车经过。
9月3日下午,小张熬不住了,给警方发了条短信,承认自己报了假警。
本报通讯员 林炳潮
本报记者 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