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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官方称"将向游客征滇池保护费"纯属"设想"

2012-08-07 11:17:00 来源: 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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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网络上有消息传出,昆明拟对滇池流域2920平方公里范围的五华、盘龙、官渡、呈贡、晋宁等6个县区的酒店、旅社入住者,按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开征滇池生态资源补偿费。消息一经传出,引起了网友们的集体“吐槽”,甚至有的网友算了一笔账,昆明2011年接待海内外游客首超4000万人次,按此计算,4000万游客在昆明住上一天,就可以为治理和保护“滇池生态资源”贡献4亿元。

  求证:“滇池生态资源补偿费”未定征收标准

  6日下午,昆明市滇管局局长柳伟在“滇池生态资源补偿费”新闻发布会上向记者介绍到,正在制定的《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草案)》第十九条明确提出:“设立滇池生态资源补偿费,由昆明市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是基于生产、生活在滇池流域的个人和企业,既是滇池的污染者,又是滇池污染的受害者,更是滇池治理的责任者和受益者;还表示通过立法开征此费,有利于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滇池治理保护的新格局。

  网传“每人每天10元标准” 纯属“设想”

  昆明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和丽川在新闻发布会上就网传“滇池生态资源补偿费每人每天征收10元”做出了解释,据和丽川介绍,由于《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正在审议阶段,“滇池生态资源补偿费”具体办法需要等《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草案)》公布实施后由昆明市政府按照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就目前为止,“滇池生态资源补偿费”还没有制定征收办法,网络上流传的“每人每天10元标准”纯属“设想”,不会立即实施;

  对于下一步将如何制定相关办法,柳伟表示,等《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正式颁布后,昆明市将学习借鉴省、内外在流域生态补偿方面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昆明实际,认真研究“滇池生态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办法(包括征收方式、标准、对象、范围等),严格按照程序召开听证会,听取民意后,由市政府按照程序报批。

  网民心声:呼吁全社会共同参与滇池治理保护

  @马锅头:“滇池生态资源补偿费收取”有利于落实保护滇池人人有责的口号,有利于全民树立保护滇池的意识。滇池不仅是昆明的,也是云南全省,乃至全国人民的。治理滇池污染,不只是政府部门的事,而是大家的事。产生大量生活污水的酒店,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向酒店征收滇池生态保护费,理所当然,势在必行。

  @阿木德布:生活污水处理费用已经收得不少了,难道还不够处理那些污水吗?你叫他们把这些账算清楚了,不够用大家再讨论收费的事情也不迟噻。(记者 吴杰)

[作者:史建磊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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