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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37岁女子怀孕8月遭强制引产 计生办称准生证过期/图

2012-08-05 08:24:46 来源: 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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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生干部回应

  “发过生育证但政策变了,并未对她威胁围堵"

  对于网帖所说的情况,时任新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方红萍以及时任新平扬武镇计生办主任李云文均予以了否认,并表示,当时都是依法所为。

  方红萍称,当年确实给唐乐琼夫妇发放了生育证,但2002年9月《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正式实施后规定,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非农业人口的,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孩子。此外,按照《生育证》管理办法,《生育证》从发放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如果有效期限内未生育的,应重新申办《生育证》,唐乐琼夫妇2002年4月26日办理了二孩生育证,但是2003年未生育,加上有一方是非农业人口,他们的第二孩生育证是无效的。

  “当时新法出来后,2003年和2004年都在清理注销和回收新法生效前发放的生育证,但是到唐乐琼家回收时,她就以找不到为由拒绝了。”当时上门回收生育证的李云文称,已要求唐乐琼找到生育证后送到计生办,并口头告知她不能生育。

  “虽然原来的生育证没有明确标明期限,但是我们都会口头通知是一年的期限。”李云文说,当时清理注销生育证时,对于一非一农的生育证,如果持证人怀孕了就重新更换,如果没有怀孕就收回生育证。

  2005年2月,当地计生部门发现唐乐琼怀孕了,就开始上门劝说。“刚开始叫她老公来做工作,她老公还同意了。”李云文称,当时只是宣传政策要求,并无威胁的言论,比如生下孩子会产生哪些后果,“我们没有开除她老公公职的权力。”

  而对于唐乐琼遭到王鹏和李云文等人围堵并强制拉上车这一说法,李云文也予以了否认:“怎么可能,当时我们根本没有车。”他称,当时他们接到市计生局的电话称,唐乐琼在市计生局上访,他们赶到计生局后,唐乐琼看到他们就跑,他们在门口追上了唐乐琼,并再一次劝她打掉孩子。

  “当时做了一个多星期的工作,最后她同意主动去市人民医院做引产手术。”方红萍称,唐乐琼还不让计生人员陪同,是农行领导和计生局的副局长以及唐乐琼老公的老师一起陪她在医院签字。“她不愿意签字,我才到医院,等她签完我就走了。”(来源:生活新报)

[作者:  编辑:刘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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