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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地名管理办法征求民意 针对4大热点问题作出规定

2012-07-31 06:36:17 来源: 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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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有偿命名愈演愈烈

建议规范

针对新出台的征求意见稿,记者还采访了许多热心于地名研究的市民。

郑州市民任俊杰说,造成地名混乱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地名冠名权留下来的后遗症,二是地名命名滞后。

“对地名实行有偿命名引发的社会问题,在8年前已经显露出来。2004年6月,郑州市地名办公室专门下发《关于地名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称由于该市地名管理工作没有针对性的法规条款依据,容易出现管理上的混乱,因此,需要暂时停止地名的有偿使用,直至新办法出台。但是,2009年7月实施的《郑州市地名管理规定》也没有对有偿使用地名作明确规定。”任俊杰说。

任俊杰表示,这次全省出台的征求意见稿,对社会上愈演愈烈的地名有偿命名,也没有提及。他建议,全省可以参照外地,对这种行为进行规范。例如,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就规定,地名的冠名权不得实行有偿使用,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郑州大学商学院教授李燕燕看来,地名有偿命名不必一棍子打死,只要不违反当地现有的地名管理规定,兼顾市民的感受与当地文化传统即可。比如,青岛市以社会形象良好、市民认可度颇高的海尔品牌命名道路,也取得了不错效果。另外,针对地名命名滞后问题,任俊杰建议加强规划、民政、公安部门衔接,确保一个地名从规划到做成路标,能够保持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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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办法》上世纪八十年代颁布

目前,河南省实施的《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简称老《办法》),是1989年8月份由省政府颁布的。老《办法》中,对地名的命名、更名的一些规定,较缺乏操作性,并且已经不适应现在的实际。随着新的《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的出台,这意味着,实施23年的老《办法》将成为历史。

[作者:王磊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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