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通讯员 王好林)面对当前异常严峻的执法环境,中牟县交警大队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上新招频出:在为民警配备可录音录像的执法仪之后,又规范了办案区。集中办案区全部安装了摄像监控探头,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规范了民警依法办案。
走近中牟县交警大队,可以发现,大队机关划分为办公区和办案区。机关主楼为办公区,东配楼为办案区。办公区由专人对前来办事的群众登记后才准其进入。办案区则使用电子门,办案人员凭密码和刷卡后才能进入。
在集中办案区,设置有信息采集室、询(候)问室、讯问室、约束室和警示教育室。为充分保障对案件当事人基本权利的尊重和监督民警规范执法,每个功能室都安装有两个声像监控设备,对办案全程录音、录像。大队领导办公室和大队指挥室安装有监控终端,对办案区进行视频巡查和实时监督。
在约束室,配备有约束椅,约束椅周边无坚硬锐角并固定在地面上,以方便对醉酒人员和行为失控人员进行控制。警示教育室则滚动播放法制宣传资料,让案件当事人通过观看法制教育宣传片,意识到自己违法行为的严重性,使其在警醒中配合民警办案。
中牟县交警大队规定,只要将案件当事人带进集中办案区,就要告知其内有监控,请规范言行举止。如遇醉酒人员和行为失控人员,办案单位要及时向大队领导汇报,并通知大队督察室和指挥室进行监控。大队还建立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倒查工作机制,由督察室会同法核室,对已办结案件的视频进行抽查,回放倒查办案区内视频监控录像,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据苏修勇大队长介绍,通过为民警配备执法仪和改进集中办案区等措施,进一步规范了民警的执法行为、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水平、强化了内部监督制约、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