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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家乐福超市6家店涉嫌价格欺诈 被罚45万元(图)

2012-06-19 09:10:33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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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乐福6家店被罚45万

  四月下旬至七月底,武汉市物价局在全市商业、金融、房地产、旅游行业开始进行“反不正当价格行为百日整治行动”,根据举报,武汉汉福(家乐福)超市建设店、钟家村店、洪山广场店、十升店、光谷店、二七店及汉阳某购物中心7家商业门店,存在虚假标价、虚构原价等价格违法行为。根据其情节严重程度,物价部门依法对每个企业处以5万元到15万元不等的罚款。

  汉福超市光谷店于4月3日至4月16日,开展了“购爱仕达产品满额送礼”的促销活动。活动期间销售的爱仕达无油烟锅标价为239元,而在促销前七日内即4月2日,该商品的实际成交价为199元。这种行为构成了价格欺诈,被处以15万元罚款。汉福超市汉阳店、洪山店、建设店、十升店,均是因标高爱仕达产品原价,再进行促销活动而被处罚。

  而汉福超市二七店于4月28日至5月3日,开展“满200元送50元福券”的促销活动。其间所售的“爱华仕”背包标价为129元。经查实,在此促销活动前七日内即4月26日,该商品在卖场的最低成交价为119元。这种行为也构成价格欺诈,且屡查屡犯,被罚款10万元。

  4月28日至5月1日,汉阳某购物中心在其卖场内开展了“乐购五一,春夏款立减60%起,再满200元送120元”的促销活动。其间,云敦专柜销售的休闲裤标价为499元,实际成交价为349元,并非立减60%起,而是立减30%。在“再满200元送120元”的促销活动中,该中心所送120元是由4张面额为25元和1张面额为20元的购物券组成,在使用上含有“单件商品满200元或100元限用一张”的附加条件,该附加条件未在POP广告牌上或卖场内其他显著位置进行标示。物价部门认定该中心此举利用了虚假和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对其罚款5万元。

  十大价格欺诈案例 给你提个醒

  昨日,武汉市物价局还公布了上半年查处的十大价格欺诈案例,消费者可从这些案例中,吸取消费经验。

  据介绍,价格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虚构原价

  某超市销售的某品牌T恤衫,价格标价签标示:“原价198元,现价128元。降价时间:3月31日至4月8日”。经查实,该商品在本超市内此次降价前七日(3月24日至3月30日)的最低交易价格为99元,标示的原价198元为虚构。

  【解读】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降价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价格,以本次降价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

[作者:  编辑:禹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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