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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股事:李宁业绩堪忧 大手笔赞助费恐成拖累

2012-06-16 11:19:00 来源: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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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3日 经济参考报:华西证券违规聘用无从业资格人员 或影响其IPO

  证券公司聘用无证券从业资格人员从事证券营销是证监会严禁的行为。但《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发现,华西证券北京紫竹院路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华西证券北京营业部)存在违规聘用无证券从业资格的人员开展证券营销业务。

  记者随机走访了8个有华西证券驻银行营销员的北京部分银行网点,发现在4个网点有4名华西证券营销员不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但是在违规开展证券营销业务。

  6月11日,记者走进民生银行紫竹支行,一位名叫穆德敏的华西证券工作人员走上前来,向记者热情地介绍起证券业务,并推荐记者将证券户转至华西证券,记者获得的穆德敏的名片显示其为理财经理。记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的官方网站上并未查得穆德敏具有注册证券从业人员证书,记者在华西证券官网中也未查得穆德敏。像穆德敏这样不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就进行执业活动的,还有在交通银行北京紫竹桥支行驻点的李正阳和在建设银行北京紫竹桥支行驻点的张琴。

  华西证券北京营业部一位工作人员对《经济参考报》记者称,我们营业部是华西证券的明星营业部,在整个公司是最规范的,多次受到总部表彰。5月份华西证券北京紫竹院路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华西证券北京营业部)刚结束华西证券总部的合规检查,检查结论是合格。

  据记者了解,证券公司营销人员在未取得证券从业资格的情况下就开始执业活动,是违反《证券法》和《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上述规定明确指出,证券公司中从事自营、经纪、承销、投资咨询、受托投资管理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取得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机构不得聘用未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对外开展证券业务;机构聘用未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对外开展证券业务的,由协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中国证监会单处或者并处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

  《华西证券营业部营销行为规范》称,禁止营业部出现以下行为:加强人员管理,聘用从业人员必须符合《证券法》、《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必须与营销人员签署正式用工合同,严禁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对外开展证券业务。也就是说,华西证券存在着“说一套做一套”自相矛盾的事实。

  6月12日,《经济参考报》记者致电华西证券,一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确实没有查询到李正阳、穆德敏等人的证券从业资格。”记者再次至电华西证券时,一工作人员竟然对记者表示:“华西证券要求营销人员必须有证券从业资格方可上岗,李正阳、穆德敏等人都有证券从业资格。”

  “之所以要求证券业从业人员在上岗前须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是为了保证他们在业务上应达到从事这个行业的基本标准,这是最基本的条件。”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远忠表示,如果没有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就开始进行业务活动是肯定不允许的,没有资格的话会涉及从业的效力问题,券商应该派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人员去银行驻点,造成了亏损就会造成合同无效,如果给投资者带来损失可以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投行人士分析,华西证券营业部存在着违规聘用无证券从业资格营销人员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一旦被监管部门认定并处罚,这或将会影响华西证券正在推进的IPO进程。

[作者:王槊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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