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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啤酒遮掩信披或为规避资产减值

2012-06-15 19:50:00 来源: 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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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刚才张老师为我们介绍了资产减值这样一个情况,上市公司惯用的方法就是说应提不提,或者是少提,或者是过度提取的情况,但是我们现在来回答一位听众朋友的问题。手机尾号0943的朋友,说刚才听到这位嘉宾的介绍,对于资产减值也是有了一定的概念了。有这样一个问题说目前这是一个合乎常规合理的一种手段吗?有没有相关的一些监管的规定说这是不允许的?

  张宏亮:现在目前是有一些监管规定,刚才我已经说过了,证监会曾在04年发文,对这个情况进行了规范,规范的结果是这样的2006年2月15日中国出台了新的会计准则,它规定对于长期资产减值不能转回,一旦提起就形成既定事实不能转回,原来公司就利用资本减值,我提取转回,才能调节利润。当然说到规范性,减值有这样一个特点,到底减值多少,这个是一个判断事项,它是基于公司会计师的判断,比如买了一座大楼,到底公允价值是一万还是八千,到底公司的这项专利技术,这项无形资产值多少钱,很多需要判断,这个判断有的时候过度,有时候会不足。

  主持人:张老师刚才给大家解释了一下什么叫做资产减值,我们以一家公司来看,重庆啤酒也是近期让投资者特别纠结的一家公司。那么您觉得重庆啤酒是否需要计提资产减值呢?

  张宏亮:是这样,从公司来看,嘉诚生物它的净资产已为负值了,根据重庆啤酒的公开信息来看是负2637万,从重庆啤酒投资的股权来看,他对于嘉诚生物是一种投资关系,嘉诚生物是重庆啤酒的一家非全资子公司,投资额是2.26亿,其中股权投资是0.95亿,应收债权是1.31亿。从片花当中我们可以看到,公司历经13年的疫苗研发,基本宣告失败,所以从公司来看无论是出售还是使用,无论是未来的经营还是清算来看,公司的可收入金额应该不会太高,所以减值的可能性很大。而且对于应收债权来看,由于公司净资产为负值,我想即使公司破产清算,它收回的可能性也很小。所以根据我们准则的要求规范,公司就需要对这种迹象进行进一步判断,看一看是否需要大额进行准备,这里面还提到一个概念就是减值计项的概念,就是我们公司是不是要提减的准备,首先要坚决减值迹象判断,因为我们一家公司的资产量非常大,可能上百亿,资产数量也非常大,不可能要求上市公司对所有资产都要进行减值测试或者提减值准备。所以准则要求,如果公司发现有减值迹象那么可能就需要进行减值测试,而确定是不是真的发生减值,金融减值情况包括哪些呢?从我们的准则规范来看它列举了7个事项,包括比如说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突然下跌了。第二个是企业所处的环境,包括经济环境、金融环境、市场环境、竞争环境的恶化,比方说金融危机来了,可能公司资产或者盈利能力下降。第三个市场利率大幅提高,这个在98年香港金融危机、东南亚金融危机期间其中香港利率由一夜7%提到21%,这种情况资产价值大幅下跌,另外资产本身的贬值,比方说由于功能性贬值,火灾或者由于其他的意外。另外资产闲置,还有一个是资产的收益远远低于预期还有其他事项,这7种情况如果出现公司一定要做减值测试,如果7种情况没有出现那么公司可以不做。从这家公司来看,应该说这项股权投资无论刚才说到了无论是他去清算,出售还是继续使用,可能都不会产生现金流量了,因为我们知道从指标来看,无论是用600毫克还是900毫克和安慰剂是没有重大差别,打的白水和打药反映是一样的,没有任何差别,最近公司说我要坚决联合用药,事实上单独用药已经失败,联合用药的可能性也不大。这个时候我想应该是符合第六个事项,已经远远低于预期,所以应该要提前准备。

  主持人:您认为如果重庆啤酒对嘉诚生物进行资产减值计划,对于重啤的收益状况有哪些具体的影响?

  张宏亮:我想刚才我们说到他这项投资占到2.26亿,非常之大。去年重庆啤酒的净利润是1.52个亿,至少提我们初步估算应该在1亿到2.21亿之间,如果减值准备,可能会使公司的净利润不考虑所得税会下降到0.5个亿左右,甚至会亏损,可能会亏损7000万,所以这种情况会产生一个质的影响,公司由盈利转为亏损,这种减值事项可能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一个实质影响。

  主持人:您认为目前重庆啤酒对于嘉诚生物问题上的它的处置,显然是有很多不妥之处的,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张宏亮:这个要看公司提前公布的一些临时性公告,实际上公司公布了三份公告,第一份是在2011年11月23日,公司公布了一个叫提示性进展公告,就是说我正在进行实验,那么即将于2011年11月27日召开揭盲工作会议,就是把结果公告出来,开一个会。到了2011年12月1日公司就公布了这项用药的一个研究公告,告诉大家我们已经完成了36例实验者的76周的二期实验。这时候到12月8号,公司开盘,股票开始下跌,这时候说明市场已经洞晓到这个信息,因为这次会议是在11月27号召开的,会议上已经透露信息了,大家已经知道,或者高管已经知道,或者其他的内幕人士已他已经知道这个研发失败。但是公司在1月8号的公告之中,并没有说这一点,他只是说我完成了,非常含糊的一个语言。所以这样来说他就避免了减值的提取,这种情况下我认为是不妥的,因为这个结果其实已经知道了,他的意见可能说报告还没有拿到,因为他这个是委托一家公司来做的报告,报告拿到不拿到是形式要件,我们看实质,实质结果已经出来了,所以这时候应该在2011年的年报之中要提取减值准备。

  主持人:像他这种行为我报告没有拿到,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这个信息披露有误能不能界定是有误?

  张宏亮:应该是有误的。因为从上交所的规定,他是在上海交易所上市的,上交所有一个特别明晰的一种说法。上市的一个披露的规则,他要求上市披露有一个第七章第七条第3款说任何董事、监视或者高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重大事项时,第一个知道,第二个应当知道,因为你11月27日已经开会了,应该知道了,我想高管会参加。这是一个,第二个该事项难以保密,因为开会,开会必然要有一些人参加,要有一些行事要泄露出去,另外一个该事项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已经出现传闻,当时因为股价连续9个跌停板,说明市场已经知道了。第三个是公司股票发生异常波动,这种情况一定要说这个事情,所以我们从目前判断,我们认为公司的高管是应当知道在2011年底这个结果已经研发基本失败。

[作者:何敏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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