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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建行爆炸案陷“罗生门” 主犯王海剑自称遭胁迫

2012-06-14 08:06:12 来源: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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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摘要】

据王海剑当庭表述,抢劫银行的想法是王伟通过播放电影暗示自己的,作案思路也是王伟提供的,并播放了好几场电影为王海剑鼓励打气,“我只负责实施”。在自己打算放弃该计划的时候,大学毕业的王伟背着法律条文“胁迫”他:要是不干,自己就举报王海剑生产爆炸物,“最低也是无期”。王伟告诉他,“富贵险中求”。目标银行也是王伟选定的。

王海剑认为,自己免费住在王伟租的房子里,是“人在屋檐下” ,“我有把柄在王伟手上,我只是照做;王伟大学毕业,文化水平比我高。王伟才是主犯。

而对于自己的“发小”王安安,王海剑既充满了期待,又满怀愧疚。当法官询问他谁能作证他不是主犯时,他开始说出了一个租住在附近的邻居的名字,犹豫几秒后,他又加上了一个人:“王安安”。而目前,王安安的证词均将主犯指向王海剑,也是他的交代,使得王海剑和王伟被及时抓捕。

今天(13日)上午9时,武汉建设银行爆炸案二审公开开庭。近1个月前,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定王海剑在该案中属于主犯,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伟、王安安则被认定为从犯,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0年、6年。之后3人均提起上诉。

三个青年的“罗生门”

2010年底,23岁的王海剑认识了28岁的王伟。2011年6月,和王海剑同村、关系不错的王安安被王海剑的一个电话约到了武汉。三个青年正式会面了,在他们的面前,是一个实施爆炸、抢劫运钞车的“发财计划”。

今天,这三个同姓的青年再次相遇,不过地点转换到了法庭。对于到底谁为半年前发生在中国建设银行关山一路支行的那场造成两人死亡、10人轻伤、5人轻微伤的爆炸案负主要责任,他们的说法各异,犹如“罗生门”。

法庭上,王海剑依然显得表达流利、神情镇定,比另两名被告多话。在他的表述之下,自己并不是主犯,王伟才是真正的主使者,“王伟只判10年是对法律的侮辱。”

据王海剑当庭表述,抢劫银行的想法是王伟通过播放电影暗示自己的,作案思路也是王伟提供的,并播放了好几场电影为王海剑鼓励打气,“我只负责实施”。在自己打算放弃该计划的时候,大学毕业的王伟背着法律条文“胁迫”他:要是不干,自己就举报王海剑生产爆炸物,“最低也是无期”。王伟告诉他,“富贵险中求”。目标银行也是王伟选定的。

王海剑认为,自己免费住在王伟租的房子里,是“人在屋檐下” ,“我有把柄在王伟手上,我只是照做;王伟大学毕业,文化水平比我高。王伟才是主犯。

而对于自己的“发小”王安安,王海剑既充满了期待,又满怀愧疚。当法官询问他谁能作证他不是主犯时,他开始说出了一个租住在附近的邻居的名字,犹豫几秒后,他又加上了一个人:“王安安”。而目前,王安安的证词均将主犯指向王海剑,也是他的交代,使得王海剑和王伟被及时抓捕。

[作者:  编辑:刘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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