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北京的消费者窦健人年近七旬,是一位退休教师,2008年他在北京展览馆的节能展会上对北京天润恒基节能门窗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的百叶中空玻璃断桥铝合金窗一见倾心。天润恒基公司的业务经理温小姐在展会上为窦健人做了详细的介绍和演示,并且将名片给了他。窦健人对这个百叶窗非常喜欢,回到家后就准备联系对方购买一套,但由于当时心脏不好需要做手术,所以买百叶窗的事情就拖到了2010年。窦健人的妹妹窦芳兰向记者介绍,这套百叶窗不便宜,2万5千9百多,窦健人也认为贵,但由于喜欢以及在展会上看到这家销售公司像是正规企业,百叶窗的宣传册和官网都承诺保修十年,所以窦健人认为这个价格也值了,于是在2010年5月联系上了当时在展会上给了他名片的业务经理温小姐,温小姐当时就指定了一位姓冀的业务员为窦健人服务。2010年6月业务员上门测量窗户,一切进展顺利。10月业务员就来上门安装了,但这时业务员手中拿着的合同引起了窦健人的不满。
窦女士:2010年的10月9日,这个业务员就拿着一个简单的格式合同,就上他们家来收钱。我大哥虽然不太知道这个合同应该怎么写,但是他也觉得有点不太对。他们公司承诺的是百叶玻璃十年免费保修,而这个合同写的是两年,另外也没有写明做窗户的材料和品牌、型号,也没有写五金件的品牌,也没有写明是钢化玻璃,后来这个业务员说正式合同就给改。当时我大哥准备了5000块钱的定金,这个业务员让他交全款,我大哥就上银行就取了,当时手里就是只能取两万,总共给了他两万五千块钱,整个的合同是25900多,差他那900多,说下个月发工资再给他,这个业务员就说会计没在,合同也没盖章,就打个借条,章什么的下回补齐,我大哥就全都相信他了,就给他了那个钱,就留着那个条,那个条到现在咱们还有。
钱收了,业务员安装的速度也慢了下来,安装进度一拖再拖。窦建人好不容易等到安装工人来上门安装,这时他又看了业务员手中的合同,结果发现合同上的保修期依然没有修改,合同也依旧没有盖章,询问业务员得到的答复是“回去修改”。于是业务员就留下安装人员,自己离开了。业务员刚刚离开没有多久,百叶窗户就装好了,但是没有想到的是刚装好的百叶窗就发现了严重的质量问题。
窦女士:窗户装上以后,当时发现有几个窗户的百叶向上拉到一半就滑下去了,安窗户的工人说,他们是做窗户框的,没法解决百叶的问题,当时就给这个业务员打电话,他答应给修。过了几天他就来修了一次,在这几个窗户上反复的换磁铁的滑块,因为它是靠磁动的百叶,但是都没能修好。又过了几天,又从天津的工厂来了几个师傅,那个师傅说是车间主任,他说我们厂刚刚搬完家,到处都很乱,所以产品质量出了问题,一定给修好。态度挺好可是就是没修好,他们就说要我们再联系那个业务员。我大哥多次给这个业务员还有业务经理打电话,他们都推脱工作太忙,就这样一拖再拖拖了十七个月,这期间他们要不就是不理,要不就是说忙。
拖了十七个月还是没人管,今年4月窦女士就陪同窦健人一起找到北京朝阳区的消费者协会,希望消协能够帮助协调解决这件事情。但是公司称是业务员违规跑单,最后在消协的努力下达成了协议,同意帮窦键人换,但是后来却不了了之。天润公司代表以太忙为由拖延维修时间,窦女士说电话后来打不通了,上公司去找他们,结果公司搬家了。后来在工商局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又找到了对方,但是公司和业务员继续耍赖,依旧是口头承诺但从不兑现。
记者昨天联系到天润恒基公司的业务经理温丽云,经过一个小时的沟通,对方承认公司也有责任,如果这名业务员不尽快维修好窦健人的百叶窗,那么当时开除这名业务员时扣留了两个月的工资会用来赔偿。不过温丽云提到,先要和冀姓业务员沟通,因为这件事还是主要因为业务员违规跑单造成的,所以还是先要求业务员负责维修,然后再做其他决定,并对记者表示马上和冀姓业务员联系。20分钟后记者接到温丽云回复的电话。
温丽云:刚刚已经跟冀陶然先生联系过了,工人他同意出,然后玻璃重新做,这个是我跟他说好了,然后我的玻璃会拉到那个窦先生家里,然后由窦先生自己检测、检查,合格了之后往上装,然后我玻璃会有一个单独的保修协议,他拿着这个证明书我们公司都会负责去维修,但只是限制于玻璃、门窗,至于五金、门窗怎么校调我们是不管的,因为我们这只是限制玻璃这一块的保修,这方面没有问题,那么我们明天我就把这个单子直接就往厂子里下,货出来之后就由冀陶然先生来去安装上去。
记者:冀陶然安装,还是你们安装人员?
温丽云:对,让他自己派工人去装,因为这个东西,我说不好听的,因为我们不会把这个责任揽在身上的,既然是他们安装的东西,那么让他拆下来重新装上去。从我厂子里买出去的玻璃,我们保修10年。
记者:冀陶然这边承诺没有问题吧,他不会变卦吧?
温丽云:实在没办法的情况下,我们公司该承担的也应该要去承担。
温丽云承诺只负责玻璃保修十年,那么门窗的保修该如何解决?记者拨通了业务员冀陶然的电话。
记者:现在我想问一下,关于那个门窗,门窗拆卸这块是你去拆卸对吧?门窗可以到时候跟你购买的那个地方去协商,让他提供十年的保修吗?
冀陶然:玻璃十年,框两年。
在这个事件当中,消费者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益,能得到一个怎样的帮助呢?特约评论员包华、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裘叶做评论。
业务员的行为在法律上我们应该如何认定?
裘叶:他这个行为相当于对消费者和厂家的双方欺诈,他对消费者说,窗户是由厂家来提供的,能提供各种各样的维修。但是厂家只是提供了一个玻璃,对于窗框不负责,所以这个我认为业务员的这种行为存在一种欺诈。
合同没有盖公章,这个时候公司是不是应该承担相当的法律责任?
裘叶:对于合同是否盖公章的问题,会涉及到这个合同是否生效和成立。但是在本案的实际过程当中,公司已经实际按照这个合同约定提供了玻璃,虽然他没有提供整套的窗户,但是他提供了玻璃。而且消费者也支付了相应的钱,所以我认为即使合同没有盖章,但是这个事实上的合同关系双方应当是成立的。
消费者在这种情况之下,还能主张哪些权利?
裘叶:最简单的就是维权支出的各种合理费用,这是肯定可以得到支持的,比如窗户没装好,由此产生的一系列的实际损失是可以得到主张的。
业务员现在违规跑单,目前我们所掌握的情况是这样,公司说业务员是违规跑单。在这种情况下,业务员可以两面骗,既骗公司又骗消费者,这是否能够说明企业的管理其实存在很大的问题?
包华:这肯定说明企业的管理存在问题。本案消费者是在公司展销现场跟公司的员工直接进行的洽谈,而在这种情况之下,员工当然可以代表公司跟消费者达成交易。那消费者就应该有理由相信,这个员工所做出来的所有关于交易的安排和动作、行为全部代表公司,在这种情况下怎么还会有跑单的情况出现呢?不会有。对于消费者来说,永远不会知道这个事情到底是不是违规跑单,还是企业用另外一种方式来推卸责任。
其次,所谓违规跑单,这个违的规到底是谁的规?肯定不是消费者的规,一定是企业内部管理的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员工跟企业之间发生了劳动争议方面的纠纷,或者企业管理制度方面的争议,跟消费者没有任何关系。所以其实看到企业拿违规跑单这几个字来对抗消费者的时候,我是非常不平静的,因为如果这个口子一旦开出来,很多的消费者都会碰到这样的问题,即使到这家公司的门店去做交易都有可能买到假货,那么市场竞争秩序就得不到保证了。
虽然合同上没有盖章,但是企业和消费者的合约关系成立了。那么企业是不是有义务为消费者拆卸和维修门窗、是金属件以及玻璃?
包华:我认为应该是,他有这样的责任,当他对消费者承担完责任之后,他可以掉过头来追偿因员工违法、违规给企业造成的损失。而且他实际上已经有一些款项收在手上了。
消费者一个是70多岁的老人,还有一位是他的妹妹,也是快60岁了,这样的两位老人在遇见这些问题的时候,他们应该怎么样跟企业沟通才能够达到他们所想要达到的诉求和目的?
包华:我认为现在这两位老人做得已经非常好了,虽然已经高龄了,但是还在主动保留一些证据材料的意识。但是我还想提醒其他的老人,因为这些老人跟社会离得比较远,很多情况之下可能很难辨清在社会生活中、交往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包括一些新发生的措施或者一些举动,所以这些方面来讲,我更多建议是老人不要亲自、自行去解决这样的问题。如果说有子女的话,通过子女来购买产品,来解决问题可能会更好。另外一方面,对于老人在消费过程中发生的一些问题,希望我们的工商机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部门或者协会,应该多做一些工作,让这样的一些弱势人群享受到自己应有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