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即时新闻

期货公司将开展资产管理业务 符合条件可IPO上市

2012-06-11 07:36:00 来源: 人民日报
字号  

  

  中国证监会近日就《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该试点办法,在风险可控、加强监管的前提下,采取先部分试点、再稳步推开的方式,从相对简单的“一对一”资产管理业务起步,在现行基本监管制度框架下开展业务试点,严控风险。待积累经验后,再扩大到“一对多”资产管理业务。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符合条件的期货公司可以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方式上市。关于期货公司借壳上市问题,在有关金融、创业投资等特定行业的企业借壳上市规定出台前,暂不适用现行借壳上市规定,暂不受理期货公司借壳上市申请。

  这位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期货市场呈现出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期货市场法规体系日益完善,期货品种不断丰富,期货公司诚信合规意识显著提高,资本实力、盈利能力不断增强。截至2012年4月底,上市期货品种已达28个,是2006年初的2.3倍,期货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净资本、代理客户保证金,分别是2006年末的5.4倍、5.9倍、7.5倍和8.5倍。

  试点办法的主要内容涵盖了对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定义和类别;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包括初始委托资产要求、不得违规募集资金、关联客户回避和信息公示;期货公司申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资格的主要条件,包括净资本、分类评级、合规状况和人员;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范围等。 (记者许志峰)

[作者:贾亦夫  编辑:]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