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摘要】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微博)为了阻止一起故意杀人案的被害人亲属上访,竟然“承诺”对该案的犯罪嫌疑人判死刑。虽然判决因证据不足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微博)撤销,该嫌疑人却仍一直被关押在看守所,超期羁押已超过10年。
针对这一事件,半月谈记者最近找到了河南叶县湾李村农民李怀亮的亲属李爱梅、李怀松等当事人和相关部门进行了采访。据了解,2001年8月2日晚,同村村民郭霞(未成年人,化名)去村北沙河堤上摸“爬叉”(知了的幼虫,有人收购)未回。后经公安机关调查,确认该女被害并被抛尸入河。在排查中,李怀亮因当晚也在案发现场附近摸过“爬叉”而被公安机关带走。同年8月7日,李怀亮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9月13日,李怀亮被批准逮捕。
一份“死刑保证书”,牵出一桩超期羁押10多年的人命悬案。
两个家庭,一个为了讨说法,一个为了求清白,却双双陷入10多年的苦难深渊。
公检法三个司法机关,苦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但又碍于缠诉缠访者的过激行为而对悬案打起太极,甚至不惜触碰司法公正的底线,签订荒唐的“死刑保证书”,其结果反而骑虎难下,付出惨重代价。
七次审理三次判决,均因证据不足被撤销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微博)为了阻止一起故意杀人案的被害人亲属上访,竟然“承诺”对该案的犯罪嫌疑人判死刑。虽然判决因证据不足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微博)撤销,该嫌疑人却仍一直被关押在看守所,超期羁押已超过10年。
针对这一事件,半月谈记者最近找到了河南叶县湾李村农民李怀亮的亲属李爱梅、李怀松等当事人和相关部门进行了采访。据了解,2001年8月2日晚,同村村民郭霞(未成年人,化名)去村北沙河堤上摸“爬叉”(知了的幼虫,有人收购)未回。后经公安机关调查,确认该女被害并被抛尸入河。在排查中,李怀亮因当晚也在案发现场附近摸过“爬叉”而被公安机关带走。同年8月7日,李怀亮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9月13日,李怀亮被批准逮捕。
经过两年的漫长等待之后,2003年8月,李怀亮一案突然在叶县人民法院开庭,李怀亮当庭翻供,并指出办案人员有刑讯逼供嫌疑。尽管其辩护律师也提出李怀亮故意杀人证据不足、应判无罪的辩护意见,叶县人民法院仍然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李怀亮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宣判后,李怀亮和被害人家属均对判决不服,向平顶山市中院提起上诉。
2003年12月2日,平顶山市中院经过审理,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了叶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发回叶县人民法院重新审判。2004年2月13日,叶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重新审理,但未作出判决。
之后,此案又被移送到平顶山市中院进行一审。2004年8月3日,平顶山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李怀亮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李怀亮以没有杀人,要求宣告无罪为由,再次提出上诉。2005年1月22日,河南省高院经审理,以李怀亮犯故意杀人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006年4月11日,平顶山市中院再次作出一审判决,以李怀亮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6年9月27日,河南省高院经过审理,仍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第二次将该案发回重审。此后,该案再无开庭消息,李怀亮也一直被羁押在看守所,至今已超过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