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摘要】有“亚洲第一大公路桥”之称的郑州黄河公路大桥,从1986年正式通车收费至今,一直备受诟病。2008年2月27日,审计署对18个省市收费公路建设运营管理情况审计结果显示:总投资1.78亿元的郑州黄河公路大桥,1996年已经全部还清贷款,违规收费14.5亿元。这项调查结果在河南引起轩然大波,舆论纷纷指责郑州黄河公路大桥成为过往车辆的“吸血鬼”。
一张小小的银行借记卡承载的收费项目在3000多个,一包普通的休闲食品锅巴出厂价1.2元,到超市卖3元,其中经销商拿走0.6元,超市拿走1.2元——这都是乱收费的典型。(记者 齐亚琼)
日前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省政府纠风办制定了《关于河南省2012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铁腕整治乱收费之“六宗罪”。
一宗罪
供应商总得“上供”
整治对象:超市、商场、卖场等大型零售企业
“罪”之案例:
一袋锅巴卖3元,出厂价是1.2元,经销商拿走0.6元,超市拿走1.2元。超市通过什么理由和借口拿走了一袋锅巴的成本价?据业内人士透露,开户费、节庆费、新店开张费、条码费、海报费、堆头费等几十种名目繁多的超市进场费,是促使一袋锅巴价格翻番的“吸金石”。
整治计划:
《意见》表示坚决纠正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
集中开展零售商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清理整顿,严禁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签订合同费、新品进店费、开户费等不合法、不合规费用。规范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促销服务费行为,督促零售商按照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提供相应服务、开具发票并按规定纳税。严格执行零售商向供应商收费明码标价制度,依法确定收费(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价格)、收费条件等。适时出台零售商供应商商品购销规范,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