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柳州6月5日电(记者 蒙鸣明)为广西柳州市提供自来水服务的柳州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自制《合格供应商目录》,要求施工企业在自来水管网工程建设中使用指定供应商供应的材料,否则验收不予通过。柳州市工商局近日接到投诉后,认为该公司已经涉嫌强制交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介入调查。
5月29日,中新网记者接到一些在柳州市进行自来水管网工程施工的企业反映,近日在柳州市多个新楼盘的供水工程被柳州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立雅公司)验收不合格,原因都是工程使用的材料不合格。
进行施工的企业均向威立雅公司提供工程使用材料的合格证及生产批次检验合格的报告,但威立雅公司并没有对不合格材料抽样送质监部门鉴定,也没出具鉴定报告,只是要求工程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后,再向其提交整改验收申请。
记者在一份威立雅公司向施工企业印发的《通知》看到,该公司要求施工企业在自来水管网工程中使用的管材及配件必须在《威立雅公司合格供应商目录—2009》(以下简称《目录》)选择。在该《目录》中,有22家管材、阀门、和计量仪等经销商家或厂家,并分别标注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一位施工企业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威立雅公司从2006年就开始制定《合格供应商目录》要求工程企业使用,而且必须在其指定的经营部购买,该施工企业曾因价格便宜在外地购买了相同品牌、相同规格的材料,安装后却通不过威立雅公司的验收。
5月30日,记者以需要进行自来水管网改造的用户身份来到威立雅公司营业大厅,向营业厅8号窗一位姓邓的工作人员咨询,其明确告诉记者,改造类一户一表供水改造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必须交由威立雅公司做。
当日,针对要求施工企业只能采购其列入《目录》供水管材的问题记者采访威立雅公司,该公司网管工程部经理覃剑介绍,自来水水质比较敏感,水质安全、稳定等均与材料密不可分,而材料不合格引起水质不合格的事件也时有发生,因此制定该《目录》。覃剑称印发使用《目录》材料的通知并没有强制,只是向施工企业推荐使用。
“威立雅公司行为,已涉嫌不正当竞争。”柳州市工商局反不正当竞争科科长周剑告诉记者,威立雅公司要求施工企业使用指定《目录》产品,其行为违反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而柳州市质监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威立雅公司除具备检验水表资质外,并不具备检验管材及其他器材的资质,因此,威立雅公司对施工企业使用管材做出“不合格”的结论,不具有法律效力。施工企业可向质监部门投诉,要求质监部门进行仲裁检验,一旦确认管材符合国家标准,威立雅公司将要承担施工企业的损失。
记者就此事咨询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该事务所律师唐劲松认为,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将构成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其民事责任主要是对被侵权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等;其行政责任主要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行为人处以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的规定,罚款的数额可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强制交易中,被指定的经营者如借此销售质次价高或滥收费用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还应当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