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骝山
昨天,《北京市主要行业公厕管理服务工作标准》中对“苍蝇数量”的要求引起市民热议。市政市容委环卫管理处处长谢国民告诉记者,目前公布的仅是一种工作要求,还不是一种强制性的标准,希望引导这些
公厕向更好的方向发展,“但是不会去数苍蝇,检查方法是可以灵活的。比如检查人员基本上都是‘一眼’看去从而进行评定。” (5月23日 中国日报网)
好个“一眼”看去进行评定,让人感觉颇有权威、气势,颇为果决,专业。但对刚刚出台的“苍蝇不超两个”的规定,岂非是一种变相的“高高举起,轻轻落下”?只需一眼,就能区别出公厕内苍蝇是3只还是2只,是达标还是落后,简直堪称“神眼”也。
公厕将苍蝇数量上限列为标准不是不可以,但量化、细化到“只数”,就颇为搞笑。因为既是“公”厕,均系上下通风透气设计,而非密闭式,苍蝇飞来飞去行踪无定,以其翩然落脚于哪所公厕来确定孰优孰劣,靠此种偶然性因素来检测公厕卫生,本身就不严谨、不科学,自然也就难以服人。如果硬要说这么做有道理,那考核的也是“公厕及周边环境”的卫生,那可就“越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