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吕全艾与其合伙人杨乐平、杜憨、王外将余家伙盘煤矿承包给杜买林。同月,杜买林在庙沟门镇政府协调下,经吕全艾等人同意将该煤矿承包给苏永贵、杨占明、齐忠厚,承包期限从2003年10月16日起至2015年12月30日止。
到了2006年2月,府谷县最大的煤老板高乃则出资加入余家伙盘煤矿承包经营团队。据了解,在陕北颇有影响的高乃则,在当地积累了丰厚的政商资源,一度曾被任命为府谷县县长助理,后因舆论广泛质疑而被免去此职。此时,余家伙盘煤矿法人代表仍未变更,仍显示为刘厚,实际股东仍然是吕全艾与其合伙人杨乐平、杜憨、王外;高乃则的身份是该煤矿承包经营者之一。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得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6陕民一终字第54号)显示,在2006年8月1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吕全艾、杨乐平、杜憨、王外是余家伙盘煤矿的事实股东身份予以确认。
2009年11月,杨乐平等人从陕西省工商局行政管理信息中心查询得知:余家伙盘煤矿股东变更为高乃则、党忠、高存标、刘建林、齐忠厚、苏永贵;高乃则由余家伙盘煤矿的承包经营者转变为企业股东;股东变更登记的主要依据为2008年8月庙沟门镇政府出具的余家伙盘煤矿实际投资人证明。
“在我们几个股东一点都不知情的情况下,余家伙盘煤矿股东变为高乃则等人,事实上排除了我们几个实际投资人在余家伙盘煤矿的权益。当时余家伙盘煤矿市场价不低于三亿元,现在该煤矿市场价在十亿元以上。”吕全艾、杨乐平、杜憨、王外四个原余家伙盘煤矿股东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
疑点多
工商变更登记依据疑似造假
《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发现,被吕全艾、杨乐平、杜憨、王外等股东称为“夺矿”行为的余家伙盘煤矿工商变更登记疑点重重。
陕西省工商局变更余家伙盘煤矿登记的关键依据是煤矿所在地镇政府出具的该煤矿投资人证明。在陕西省工商局行政管理信息中心,记者调阅到府谷县庙沟门镇政府于2008年8月24日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出资证明,内容是:余家伙盘煤矿的实际投资人是高乃则、党忠、高存标、刘建林、齐忠厚、苏永贵。这份证明上有镇长郝忠林、镇党委书记张向军(应为“张向君”)的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