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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撞损宝马遭索赔237万 被告对责任划分存异议

2012-05-18 15:04:00 来源: 大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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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马车被撞索赔237万元 九江史上最高额车损索赔案开审

  事故双方同意法院调解建议

  2011年3月,一辆车牌号为浙CD3667的重型仓栅式货车在杭瑞高速公路与一辆车牌号为苏ETB666天价宝马车发生相撞,造成3人不同程度受伤、两车同时受损的交通事故。此案涉及3名被害人和一辆天价宝马轿车,3名受害人以及宝马车主向肇事车司机以及所承保的保险公司索赔近250万元。这起(江西)九江地区有史以来数额最高的交通肇事索赔案,16日在湖口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重型货车撞损宝马遭天价索赔

  2011年3月24日早晨6时许,在杭瑞高速386km+262m路段,一辆浙江盛宇集团有限公司车牌号为浙CD3667的重型仓栅式货车与一辆车牌号为苏ETB666停在路边等待检修的宝马牌小轿车发生相撞,直接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宝马轿车司机以及两名乘车人张公焕、叶挺不同程度受伤的交通事故。

  江西省交通警察总队直属二支队第五大队作出的事故认定:浙CD3667的重型仓栅式货车的司机何楷过度疲劳仍驾驶机动车,是导致此次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苏ETB666宝马轿车司机胡世垣驾驶机动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后,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是导致此次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

  索赔车损误工费等237.4671万元

  法庭上,作为原告张公焕、叶挺、胡世垣以及苏ETB666宝马轿车车主张公金的代理人,徐友祥律师提出被告对宝马轿车的赔偿价格为156万元;被告对张公焕的各项赔偿总额(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鉴定费、伤残赔偿金等)为33.6794万元;被告对叶挺的各项赔偿总额为44.8041万元;被告对胡世垣的各项赔偿总额为2.9842万元;合计总额为237.4671万元。

  经调查,浙CD3667的重型仓栅式货车于2010年5月16日向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苍南支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苏ETB666宝马轿车于2011年1月25日在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公司投保了“车上人员责任险”。

  被告人的辩护人,江西际民律师事务所的向前律师认为,根据重型仓栅式货车上的GPS显示,在事故发生的50分钟之前,司机曾在鄱阳湖服务区休息2个小时,不存在疲劳驾驶;对于交管部门对此次事故的责任划分存在异议;对于3名被害人的赔偿数额,也是要价过高。

  原告被告同意法院调解建议

  法院当庭没有作出宣判,但审判长提出调解的建议,得到了原、被告双方的同意。

  庭审结束后,作为此案的审判人员之一的湖口县人民法院民事庭审判员秦传勇称,宝马轿车是报废还是修复,价值多少?因争议较大,这需要相关权威部门作出评估后,才能得出最终的结论。秦传勇同时表示,对于被害人的各项赔偿,法院将在一个月内,争取双方协商解决。(江南都市报 文/记者王平)

[作者:张志刚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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