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湖南省汝城县公安局将喝醉酒后赤裸下身躺在店铺门口,影响商家经营的赖某行政拘留十天,并送汝城县拘留所执行。
5月15日中午12时许,喝醉了酒的赖某在盈洞圩场百汇商行门口碰到本村村民刘某,要求搭乘刘某的摩托车回家,刘某看见他满面通红,浑身酒气,怕不安全便拒绝了。赖某便脱下裤子裸露下身,叫嚣着要与刘某打架,刘某没有理会骑车离开了。赖某转而迁怒于百汇商行,裸露下身躺在了百汇商行的门口不肯离开,引来群众围观,导致该店无法正常经营。接到群众报警后,汝城县公安局文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制止了赖某的行为。
鉴于赖某酒后耍赖行为给社会和群众带来了危害及极坏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汝城县公安局决定给予赖某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并于5月16日下午被汝城县文明派出所民警送达汝城县拘留所执行拘留。
5月17日,湖南省汝城县拘留所内被拘留人员赖某在见到自己的亲人来探望时,不禁满脸羞愧地说:“今后,我再也不喝酒了。醉酒不仅让我丢尽了脸面,还把我送进了拘留所,出去后我一定戒酒。 (包利斌 何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