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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温县两民警路遇车祸不救被处理 将掀全警整风

2012-05-18 11:18:00 来源: 山东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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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作市公安局、温县公安局积极回应本报报道:

  遇车祸“见死不救”

  民警记大过协警被辞

  惩戒玩忽职守应当成为常态

  本报报道引起当地重视 河南警方回应称将全警整风

  路遇车祸,面对市民求助,河南省焦作市温县公安局两名民警以不在自己辖区为由,驾车离去。昨日,本报以《路遇车祸,警车被指见死不救》为题,报道了这样一则令人震惊的消息。

  稿件见报后,焦作市公安局、温县公安局陆续向本报通报了事件调查进展及最终处理决定。经查,两名涉事民警确属温县公安局。其中,正式民警周彬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协警周国伟遭辞退。

  网友爆料:警车见死不救

  前日,有网友爆料称,日前自己从山西返回河南省武涉县,途经焦作市区时,恰巧看到路边刚刚发生一起两辆电动车相撞事故。

  “驾车的两人均是后脑勺着地,已重伤昏迷不醒。女性血流不止,男性口吐鲜血,过往的车辆、行人好似没有看见一样,没有人对受伤者施救报警。”恰在此时,一辆悬挂有“豫H3316 警”的警车牌照,被喷涂成警车制式,车体上有“公安”字样的面包车,正好途经事故现场。网友于是招手示意对方停车,希望警车上的人员能够参与救助。

  结果,从警车上走下的两人听完网友的叙述后,竟然以“我们是温县的,不是焦作市的”,事发地点不在自己管辖区域为由驾车驶离。16日,本报就此联系温县当地。官方回应称,已注意到舆情,并已就此展开调查。初步证实,当时车上两人的身份分别为正式民警和协警。

  事件进展:涉事民警当晚被关禁闭

  昨天中午,焦作市公安局向本报通报了事件最新进展。对方发来的《温县警方最新情况通报》称,焦作市、温县两级公安机关领导高度重视网友爆料所反映的情况。

  据此,温县相关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对事件展开了调查,并对涉事民警停止执行职务并进行调查。16日晚,温县公安局将涉事民警周彬等关禁闭,并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按照焦作市公安局的要求,温县公安局将在全警开展为期二十天的纪律作风整顿教育。

  处理决定:民警记大过,协警辞退

  昨天傍晚,温县公安局给本报发来事件调查结果和最终处理决定。

  通报称,在经过一系列调查后,温县公安局党委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认为在该事件中,周彬作为人民警察,没有积极履行法定义务,未对危难群众进行救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第十一项之规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给予周彬行政记大过处分,对周国伟予以辞退。

  同时,温县公安局还将从即日起在全局展开为期二十天的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温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李世轩昨日致电本报称,将于今天召开全局大会,并在会上向全体民警通报上述事件及处理结果。

  温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什么任务都没百姓生命重要”

  就属下民警出现的“见死不救”事件,温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李世轩昨天致电本报,称“出现这样的事情我们很痛心,希望就此向公众道歉。”

  李世轩介绍说,事发当天,周彬与周国伟二人确系前往焦作市办理外出办案手续,时间比较紧急。因此,在询问过围观群众是否拨打过当地110和120之后,见事故为两辆电动车相撞,估计不会有大问题,便驾车离开继续赶路。

  不过,李世轩认为,有紧急任务在身并不能成为两人见死不救的理由。

  “如果我遇到这样的事情,我一定会将警车停到最重要的位置,构筑成安全岛对他们进行救助,直至伤员被送上救护车才能离开。”他说,“无论有什么紧急任务在身,当百姓质问你有什么任务会比老百姓的生命安全更重要时,你就无话可说。”

  商报态度

  惩戒玩忽职守应成常态

  面对身处危难情形的公民,身穿制服头顶国徽的公安民警当做出怎样的反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给出的答案是:应当立即救助。

  这是个不能再简单的问题。然而,近年来,多地曝出类似“见死不救”事件,着实令人心寒。更让人心灰的是,涉事部门往往对此采取回避做法,静待“风头”过去。这不仅降低了公职人员的过失成本,也助长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之风。

  是保一颗“老鼠屎”还是要“一锅汤”?各地公职部门屡屡被这个简单的问题所难倒。

  回顾温县事件,从形成舆情到公布调查结论、再到处理涉事人员,前后总计三天时间。在微博时代,这样的速度并不值得称道。但,相比之前某些涉事部门的“鸵鸟”做派,温县官方的举动仍可期许。

  积极回应舆情,直面民意,才能重建公众对公职人员尤其是警察的信任——当然,这需要让敢于玩忽职守的害群之马们,付出相应的代价。

  不听、不看、不理、不罚,最终损毁的将是整个部门、群体的形象。真心希望各地公职部门不要再在“老鼠屎”和“一锅汤”面前按错选键。类似这次温县警方对涉事民警的处理方式和及时通报、公开,应当成为惩戒公务人员玩忽职守行为的常态。(记者 陈学超)

[作者:肖媛媛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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