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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中院聘20名人民陪审员 河北同级法院首例

2012-04-26 18:45:00 来源: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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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上,人民陪审员庄严宣誓:忠于宪法和法律。 张继航 摄

  中新网保定4月26日电(吕子豪 张继航)26日,身为当地医疗系统职员的李卫兵坐在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保定中院)的审判席上,正式以人民陪审员身份参与一起刑事案件的审理。保定中院称,自4月19日起,该院正式将人民陪审员机制引入各类一审案件审理,这在河北中级法院系统尚属首次。

  26日上午,保定中院对高碑店市一村民王某因怀疑其妻潘某有外遇,于2011年11月28日持菜刀、铁棍等工具,将其妻及妻弟2人杀害案进行公开审理。期间,有19名人民陪审员全程旁听了案件审理,而李卫兵则以人民陪审员身份坐在审判席,正式参与庭审。

  李卫兵说,做为一名人民陪审员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在接到此案陪审任务后,他多次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他将珍惜法律赋予的神圣权利,秉公执法,不断提高自身审判能力,维护司法形象,体现人民意志。

  据保定中院新闻发言人刘艳晓介绍,该院现辖25个基层法院,155个基层法庭,2215名干警。其中,具有审判资格的有1115人,占人员总数的50.34%,承担着每年5万件左右的办案任务,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为推行阳光审判、实践司法为民,该院从该市各行各业选拔培训出20名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该院审判活动。

  刘艳晓称,人民陪审员来自民间,具有通民情、知民意、基层经验丰富等优势,他们参与审判活动,有利于完善职业法官的知识结构,与法官形成思维互补,利于查清案件事实。同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抵御各种非法干预,有利于保证司法公正和廉洁。他们还可把在审判活动中所经历、了解的法律规定,带回到人民群众的生活中,达到宣传法律的效果和目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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