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4月9日电 (索有为 刘建党 奉鑫)9日,广州市中级法院组织辖区11家基层法院统一宣判了33宗在“清网行动”中破获的刑事案件,40名嫌犯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十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悉,“清网行动”是中国警方在公安部的部署下展开的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的专项行动。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等联合发布的有关通告规定,在逃犯罪人员2011年12月1日前投案自首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次统一宣判的40名嫌犯中,有31名嫌犯具有自首情节,法院依法对其从宽处罚,其中25名被告人被适用缓刑。
广州白云区法院当天审判了黄伟端强奸案。2007年8月,黄伟端及五名同案人(均已判刑)经合谋后,在白云区江高镇一同案人的住处将女青年谭某某灌醉,由黄伟端向同案人分发避孕套,其他人员强行轮流与谭某某发生性关系。同年8月21日,谭某某的尸体在白云区某村的治洪渠内被发现。经法医鉴定,谭某某系溺水死亡。2011年9月,黄伟端向警方投案。白云区法院认为,黄伟端未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并具有自首情节,决定对其减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在一起因赌博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李坤(已死亡)等商量策划,预谋骗他人赌六合彩时抢劫赌资,并于2005年的一天联系好吴明辉等人一起赌博。晚上20时左右,吴辉云携带人民币10多万元,与吴明辉一同前往,李坤等人使用辣椒水泼眼、持电棍击打等手段抢劫赌资,遭到吴明辉等反抗,双方在打斗过程中,吴明辉一伙持事先准备好的刀具捅伤李坤,李坤在逃跑过程中死亡。吴明辉于2011年9月主动投案。在案发后,吴明辉的家属与李坤的家属达成调解协议并支付赔偿款12万元人民币,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9日,增城市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吴明辉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