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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启动商品房预告登记 防范“一房多卖”

2012-04-09 11:30:00 来源: 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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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房者可选择办或不办

  今天起,预告登记就可以开始申请了。

  目前,这个预告登记业务还只在老三区和高新区实行。

  另外,它也不是强制性的,而是由买房人自己选择办或不办。

  一般是要开发商和购房者一起申请的;如果开发商不愿同购房者一起申请预告登记,购房者也可以单方面提出申请。

  等交房后,业主办好房产证,预告登记就会自动注销。

  不过,办房产证时,需要提供预告登记的证明作为申请材料之一。

  办理预告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办理登记,住宅每套登记费80元,非住宅(类似酒店式公寓)每套登记费550元。

  申请登记时,要带齐下面这些材料:

  1、预告登记申请书;2、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原件各一份;3、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各一份,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4、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合同原件一份;5、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有约定的,提供约定等。

  要是委托别人去办理,还必须提供委托书,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办理地点:

  海曙、江东、江北三区的,在宁波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地址为海曙区解放南路259号,咨询电话是87309664。

  预购商品房在高新区的,则在高新区房管中心办理,地址在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咨询电话是87902019。

  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同时启动

  同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同时启动办理的,还有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

  这个登记申请,是为按揭买房的购房者和银行提供物权保障的基础,由购房者和银行自由选择办不办理。

  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只有办理了预告登记后,才可以办理抵押预告登记。

  购房者和银行在申请登记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预告登记申请书;2、购房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校验原件)一份;3、按揭贷款银行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各一份,校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4、抵押合同原件一份;5、按揭贷款合同原件一份;6、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7、当事人有预告登记约定的,提供约定等。

[作者:张慧鑫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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