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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次铁路改革启动 铁路3次改革回顾破解改革难题

2012-03-30 09:00:15 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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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路改革最难迈的三道坎

  “中国铁路已到非改革不可的地步”

  (四)

  铁路改革三道坎:人员去留、资产去留、高铁狂潮后的巨额债务

  如果说人事和资产的去留是每次铁路改革都要破解的难题,那么高铁狂潮后的巨额债务则成为当下中国铁路的险窠,制约着整盘改革棋局的进退。

  “7·23”事故后,有关铁路改革的呼声再次涌现于媒体报端,包括《人民日报》在内的官方媒体都曾建议铁道部以事故为契机,推进改革进程。

  不过早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铁路系统内部对改革一事极为谨慎,尤其是人员安排上。“改革就要动人事,几百万人的去留问题,不好解决。”一位老干部感慨称。

  铁道部官方资料显示,截至2008年底,铁路全路职工总数为205.25万人,其中干部35.3万人次,工人165.9万人。资料还称,铁路干部人数占职工总数的17.20%,较2007年增加5814人、增长1.67%。除人员众多外,铁路的特别组织框架,也无形中增加了铁路改革的复杂性和困难度。

  2009年的铁路公检法“落地”一案,就已经突显铁路人事变动之艰难。1982年,铁路系统内部成立了三级铁路运输法院和铁路运输检察院,加上在部队精简大潮中并入铁道部的铁道兵部队,铁路从此确立了其囊括军事和公检法系统的相对独立角色。但因为铁路公检法系统与相关法律存在冲突,1987年最高法、最高检决议撤销铁路运输高级法院和全国铁路运输检察院。

  但谁也没预料到,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检察院和各地基层院的改制,却拖了20年都未能真正解决。“之所以保留基层和中级两级铁路司法机构,其中的主要阻力是,铁路部门不同意撤销。”曾参与铁路法院改革设计的原最高法研究室副主任张泗汉透露。

  学界的普遍观点是,铁道部消极推进司法改革,根本在于对独立司法权的重视。“在办理刑事案件和‘涉铁’诉讼中占有极大便利,要铁路拱手交出这块行政和司法权力,难以割舍。”不过该观点遭到铁道部内部干部的驳斥,不少人向早报记者强调,之所以拖了20来年,“是因为有些地方政府不愿意接收铁路的公检法,主要还是从财政上考虑。”

  这场争论和拉锯最终相持了近20年,期间铁路公检法系统不断以争议裁决刺激着公众的神经。最著名的案例是,2008年一位叫曹大和的农民工在乘坐列车途中,因为被怀疑有精神病而被列车长捆绑致死。贵阳铁路运输法院的审议结果是,列车长黄建成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不少人认为铁路法院此案量刑过轻,有偏袒之嫌。

  争论直到2011年初才有了转向,随着济南、上海和兰州等地试点的成功,铁路司法系统的改革已经按步骤在各地开展。除司法改革耗费20余年才有转机外,据早报记者了解,2005年的铁路分局撤销一事,也在各地引发了极大的抵触情绪,并伴生有不少的冲突事件。铁路人事变动之艰难,可见一斑。
[作者:仝宗莉  编辑:禹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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