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去陈仁生、吕清泉、赵九重、刘晓玲、喻德红、黎章辉、吴勃、熊伟、傅伟刚、邱爱珍、程新生、董令军、段亦枫、鄢俊、徐宏、姜勇、邹中华、杨键光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等相关职务;
任命刘晓玲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一庭庭长;
任命喻德红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二庭庭长;
任命杨国安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任命江怀玉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陈建平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任命黎章辉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任命徐坚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任命程绍新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任命熊伟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任命蔡世军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任命黄卫民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任命曾华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胡嘉金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黄河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詹兆园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任命邱爱珍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任命王芬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