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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称苹果商店涉嫌盗版 22名作家索赔千万

2012-03-19 11:04:35 来源: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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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被指盗版帮凶

磨铁数盟是一家民营数字出版商,其总经理毕建伟计算了一笔账:“以《明朝那些事儿》为例,我们平均每天销售约60个付费量,也就是每天360元,如果存在4个盗版,那每天盗版的收益就是1440元。按照一年计算,盗版销售收入有50万元。作为平台方的苹果可以获得三成,也就是15万元,而盗版开发者将获得35万元。”

毕建伟说,盗版免费图书对实体书销售市场影响更大。定价25元的纸书,如果盗版一个月下载量是8万次,每月影响的收入约200万元。毕建伟认为,苹果应用商店这种经营模式,原因在于吸引更多的用户,通过收入分成跟盗版者共同获利,实际上成了盗版的帮凶。

■ 专家说法

修改著作权法保护数字版权

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张抗抗在“修改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的提案中认为: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已明显滞后。在过去20年中,仅有的几次修改无法满足近年来互联网大发展之后面临的数字版权保护新问题,日益猖獗的侵权盗版正在对文学、音乐、电影、摄影等文化创意产业的生存、发展带来严峻的挑战。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平说,所有“点击下载”的盗版行为存在于服务商身上,苹果也只是提供硬件设施的服务,就如同一个传统卖场或超市仅提供场地,忽略了场地上究竟卖的什么货品一样。

张平说,苹果作为一个具有版权意识的公司,不应该忽略自己的监管义务,有必要承担共同侵权的责任。她建议,对于盗版应该有堵有疏,一旦发现就应重罚,对于目前尚不明确的盗版范畴需要及时完善法律法规。

[作者:  编辑:刘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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