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检索 关键字: 高级
您的位置: 首页-网友点击

【全文】最高法年度报告《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09年)》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0-07-14 11:35:58   来源: 中原网 我要评论

【字号 纠错  我要爆料 进入论坛 打印 关闭

郑州手机报,移动发ZZSJB到10658300;郑州晚报手机报,联通发701到10655885,电信发18至106592066。3元/月

    --依法惩处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加强经济犯罪案件审判工作,保障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近年来,经济犯罪高发,犯罪手段和花样不断翻新,涉案金额越来越大,严重危害我国经济发展和经济安全。2009年,各级法院审结洗钱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犯罪案10553件,同比上升2.95%。为依法惩治洗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资助恐怖活动等犯罪活动,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司法机关依法准确有效地打击洗钱犯罪活动提供了实体认定和程序适用的依据,推动了我国反洗钱、反恐融资国际合作的深入开展;加大对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制售假币和假发票等经济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净化市场环境,全年审结此类案件55451件,挽回经济损失152.1亿元,同比分别上升6.28%和37.80%。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依法审理职务犯罪。2009年,各级法院审结贪污、贿赂、渎职案件25912件,判处罪犯26226人,同比分别上升0.06%和1.94%。3月,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严格规范了职务犯罪案件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的成立条件、认定程序和量刑作用,确保依法处罚严重职务犯罪的方针落到实处。

  --妥善处理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依法审判拉萨"3·14"事件、乌鲁木齐"7·5"事件所涉刑事犯罪案件,有力打击分裂势力和暴力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坚持打击极少数,团结、教育、争取大多数,严格依法办案,对少数首要分子和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骨干分子,依法予以严惩,对情节较轻的参与人员,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刑事处罚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有力打击和震慑了境内外分裂分子,赢得了包括西藏和新疆各族群众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增强了两区群众的安全感,维护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妥善审理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案件,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司法公信。2009年,成都、南京、杭州等地连续发生醉酒驾车肇事重大案件,相关人民法院在坚持依法公正审判的同时,及时向社会通报案件审判情况,认真对待舆论质疑,耐心做好释法答疑工作,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确保此类案件的审判质量,9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并公布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醉酒驾车致多人伤亡的成都市孙伟铭和佛山市黎景全无期徒刑两起醉酒驾车犯罪典型案例,具体指导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审判,遏制了酒后和醉酒驾车犯罪的多发、高发态势,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此外,监督指导相关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审理贵州习水公职人员嫖宿幼女案、湖北巴东邓玉娇故意杀人案等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依法惩处环境资源犯罪。依法惩处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促进可持续发展。2009年,各级法院新收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0767件,其中盗伐林木案件3724件,滥伐林木案件3176件,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1027件,此三类案件约占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的五分之四。

  2009年人民法院审理一审资源环境类刑事案件情况

  2009年,重大环境污染案件、非法采矿案件和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案件,增长迅猛,同比分别增长70.00%、42.14%和38.67%。各级法院依法审判破坏环境资源保护案件,坚决遏制环境资源犯罪的蔓延。

  2009年8月,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盐城市"2.20"特大水污染事件被告人胡文标有期徒刑十年。这是人民法院首次对故意违规排放污染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被告人,依法以投放危险物质罪追究刑事责任。这对于从严惩治环境资源犯罪,进一步加强对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下一页

( 作者: )

小喇叭:

  相关新闻
  马上评论

用户: 隐藏地址 
  登录    点击查看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郑州日报社和中原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或 中原网-郑州日报 或 中原网-郑州晚报" ,并不得删除最初发表的报纸名称和作者署名。否则本网将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