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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最高法年度报告《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09年)》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0-07-14 11:35:58   来源: 中原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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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建设高素质的法院队伍

  队伍建设是人民法院永恒的主题。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政法战线的全体同志,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捍卫者,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切实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是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法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人民法院科学发展、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的必然要求。

  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的人民法院队伍是各级法院的不懈追求。2009年,人民法院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对法院工作和法院队伍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认真学习周永康书记、王胜俊院长在全国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紧密结合本院实际,针对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队伍反映最强烈、最突出的问题,努力创新工作形式、丰富工作内容,全面加强各项建设,措施得力,富有成效。

  (一)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思想政治建设是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根本。2009年,人民法院狠抓思想政治建设,通过持续深入地开展对"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的学习教育,自觉做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动摇,确保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制定方案,正式启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并在全国法院进行了全面部署,从思想上真正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切实增强广大法官对人民法院人民性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王胜俊院长先后深入江西、宁夏、黑龙江法院进行调研督导。各地法院积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完成主题实践活动的"规定动作",同时更加注重围绕执法办案工作开展各项"自选动作",进一步突出实践特色,如河南、广西、四川法院从司法为民、促进和谐的战略高度将"调解年"确定为实践活动主题;浙江法院开展的"法官职业四要"教育活动、湖北法院开展的"当法官好、当好法官"主题教育活动、陕西法院开展的"司法良知"教育活动等都很好地体现了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职能特点。

  (二)抓好司法能力建设,扎实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司法能力建设是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基础。面对当今时代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国内社会矛盾凸显、各种思潮汹涌激荡、不确定和不稳定因素增多、社会司法需求不断增加的新形势,人民法院队伍的司法能力,尤其是法官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还存在着不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一面。为此,2009年各级法院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狠抓队伍的司法能力建设:

  一是扎实推进干部培训工作。2009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对新时期、新形势下人民法院的教育培训工作提出了要求、指明了目标、明确了任务。大力扶持中西部民族地区双语法官培养,帮助编写双语法官培训教材;继续开展讲师团巡回授课活动,有效缓解了中西部及相关地区法院教育培训面临的师资不足、信息迟滞、培训落后等实际困难,全年赴辽宁、黑龙江、安徽、甘肃、青海、宁夏六省区共开展了为期21天的巡回授课活动,培训3级法院法官3万余人次;加强了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力度,顺利完成首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评选工作。地方各级法院立足于提高司法能力、提升队伍素质,扎实推进各项教育培训工作的健康开展。北京高院提出了"变学历为能力、变文凭为水平"的教育培训理念,全年通过办班将全市三级法院5433名在编干警全部轮训一遍;上海高院启动了为期两年的区县法院副院长和三级法院中层干部现代领导科学暨领导能力培训;浙江高院将全省600名人民法庭法官全部进行了轮训;山东高院举办各类培训班212期,培训12685人次,并制定了"法官教法官"的培训意见;贵州高院依托省委党校的资源优势,将全省法官的思想政治理论培训纳入了党校教育培训规划,创新了理论培训形式;青海高院举办了首期汉藏双语法官培训班,并组织编撰了汉藏双语法律培训教材等。

  二是扎实推进岗位练兵。河北省廊坊市法院的干警全部参加岗位练兵活动,并进行优秀庭审、优秀裁判文书和岗位能手的评选,调动了广大干警的积极性;山西省法院开展了对重信重访、越级上访两类案件进行自行评查、相互评查、社会评议和带案下访的"两案三评一访"活动;江苏省无锡市法院和河南省温县法院着力推行"导师制",通过座谈、做专题讲座等形式由资深法官向年轻同志传授审判经验和技巧;江西省赣州市中院在全院开展了为期一周的裁判文书集中评查活动等。

  三是扎实推进法官下基层活动。北京、河北、吉林、江苏等法院紧密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组织法官走进企业、社区、乡村,开展"大走访"爱民实践等活动,成效显著。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法院开展的"法官进社区、诉讼零距离"活动,被新华社和中央电视台相继报道,社会反响良好。

  (三)抓好司法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

  司法作风建设是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关键。司法权来源于人民,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法官的群众感情是做好审判工作的原动力,实践证明,只要法官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充分体谅当事人,想方设法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绝大多数案件会办得又好又快,绝大多数当事人会服判息诉。2009年,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少数法官群众观念淡薄、工作不负责任等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通过自查、互查等形式,发现并解决了一些带有典型性的问题。为了确保司法作风建设在基层取得实效,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公开征集,确立了"公正、廉洁、为民"的人民法庭庭训。福建高院将2009年确定为全省法院"司法公信建设年",切实采取措施,努力使全省法院做到"公信立院、公信立庭、公信立人",努力实现司法过程更加公开、司法裁判更加公信,司法管理更加规范,司法机制更加完善,司法服务更加有效,司法保障更加有力,司法形象更加良好,司法评价更加满意,在司法作风大检查中不护短、不遮丑,展现了"司法公信建设年"的成效。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法院大力加强便民利民措施,抓好"窗口"服务工程,文明接待来访群众,认真落实"一张笑脸相迎、一句话语问候、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暖心"的"四个一工程"。广西壮族自治区蒙山县法院在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中,通过规范立案庭的"五个窗口",努力从硬件建设、行为规范以及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抓起,打造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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