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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义乌执行更严格水排放标准 氨氮限值仅为国标1/5

2013-12-17 15:57:00 来源: 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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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水环境改善步伐,浙江省义乌市在污水处理厂运行绩效考核中,对义乌市水处理中心、江东、稠江、佛堂4座污水处理厂外排水执行最严格的“义乌标准”,即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基础上,污水处理厂外排水中的氨氮、总磷浓度还要达到或接近地表水Ⅲ类标准。

  对于很多地方来说,污水处理厂外排水距离一级A排放标准还有一定距离,为什么义乌要制定更为严格的排放标准?如此严格的标准能否真正得到执行?中国环境报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巨大的人流带来环境问题

  生活污染严重“超载”,促使最严治水举措出台

  义乌是世界最大的小商品批发市场,每日交易量汇聚成“义乌指数”,被称作全球小商品贸易的“风向标”和“晴雨表”。

  作为全球最大的小商品集散地,义乌的小商品贸易、制造业不断升级,吸引了大量外来人口,也给这个县级市带来了巨大的环境压力。

  “义乌市户籍人口仅75.3万人,流动人口却高达159.5万,这么多人带来的生活污染大大超出了我们的环境承载力。”义乌市环保局局长何占奇告诉记者,由于义乌市三面被群山环抱,这200余万人大多集中于这一县级市的中心区域。

  调查显示,义乌的水环境污染以生活污染为主,主要污染物是氨氮,生活污水占义乌江污染的82.7%,工业污染仅只占3.3%。在义乌市19条溪(河)流的36个断面中,劣Ⅴ类水体约占3/4。

  今年7月底,义乌市委、市政府开展了以水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的“碧水商城”行动,并制订下发了包括整治实施方案、成立市委书记挂帅的领导小组、考核办法、河长制、保障机制、月考细则、行动体系图在内的8份文件。

  “碧水商城”行动提出的“三步走”目标令人惊诧:2013年,义乌江出境交接断面考核要达到合格以上;2014年,消灭劣Ⅴ类水,交接断面出水水质总体达到Ⅳ类水;2015年,水质继续改善,交接断面出水80%以上达到Ⅲ类水。

  “义乌标准”为何出台?

  即使外排水达到一级A标准,还是太“肥”了,需要加严氨氮和总磷限值

  分析发现,义乌市交接断面出水化学需氧量、总磷两项指标浓度已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Ⅲ类水要求,从某种程度讲,义乌治水就是治氨氮。

  由于上游来水较少,据水文监测分析,枯水期的污水处理厂外排水可占到35%。对义乌来说,即使污水处理厂的外排水达到国家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外排水最严格的一级A标准,还是太“肥”了。

  义乌全市原有6座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今年又新建成3座,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44.5万吨,实现了13个镇(街道)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截至11月底,今年义乌共投入两亿余元建设各级污水管网近120公里。从今年起至2015年,义乌还将投资近30亿元,对污水处理、截污纳管在内的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和建设,所有污水处理厂全部提标到一级A标准。

  “其实,义乌江以前氨氮最高时曾达到30多毫克/升,经过多年治理,现在基本达到2毫克/升,但离Ⅲ类水标准要求的1毫克/升的差距还不小。改革到了深水区,前面已经没有石头好摸了,我们必须要创新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何占奇说。

  一个大胆的想法在义乌市提出:在推进产业转型、严控高污染产业、建设覆盖城乡的截污管网的同时,制订污水处理厂绩效考核办法,污水处理厂外排水执行“义乌标准”。

  目前,我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外排水一级A标准中,氨氮排放限值是5毫克/升,总磷的限值是0.5毫克/升。根据义乌江氨氮、总磷两项指标超标的实际情况,义乌市拟定的“义乌标准”要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外排水的氨氮浓度要降低到1毫克/升、总磷要降低到0.4毫克/升,直接达到或接近地表水Ⅲ类标准,其他污染物排放标准则和一级A标准一样。

  “义务标准”可行否?

  技术上并不难,难在成本上升后如何管好运行绩效

  全程参与“碧水商城”行动制订的义乌市环保局污染防治科副科长唐万斌告诉记者,根据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和工艺改造需要,义乌市委办文件规定,全市污水处理厂分三期实行“义乌标准”。义乌市水处理中心、江东、稠江、佛堂4座污水处理厂率先执行“义乌标准”,开始时间定在了今年10月1日。

  实施这么严格的“义乌标准”,污水处理厂到底能不能做到?

  唐万斌告诉记者,使氨氮和总磷达到“义乌标准”,既有必要性,也有可行性。经过提标改造,义乌市曾有污水处理厂外排水氨氮浓度最低达到0.56毫克/升。“技术上其实并不难,只需要增加曝气量,使溶解氧达到好氧条件,满足硝化需氧量,就能够降低出水氨氮浓度。通过投加除磷药剂可以降低出水总磷浓度,但会适当增加污泥产生量。”

  “难就难在污水处理厂成本上升后,如何管理好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绩效。” 唐万斌说,由于增加曝气量和药剂使用等因素,污水处理成本有所上升。据初步测算,仅今年的4座污水处理厂从10月开始执行新标准 ,就要增加成本260万元。2015年1月1日,9座污水处理厂全部实施“义乌标准”后,全年将至少增加费用1483万元。记者了解到,因义乌所有污水处理厂均为国企,除企业自筹资金外,不足部分将由财政予以补足。

  奖惩措施确保标准实施

  达不到标准要求将被罚款,主要负责人还将被约谈

  为确保污水处理厂认真执行“义乌标准”,义乌市对污水处理厂实行了严厉的奖罚措施:达到考核要求的,每月奖励污水处理厂5万元,达不到要求的则罚款5万元;污水处理厂实施“义乌标准”不力的,将由市委组织部部长、分管副市长等领导约谈公用事业公司主要负责人,要求其对实施“义乌标准”不力的原因做出解释和说明。

  唐万斌告诉记者,《义乌市执行“义乌标准”实施细则》目前正在讨论之中,近期将会出台。根据规定,义乌市“碧水商城”办公室牵头,会同财政局、国资委、环保局共同组成绩效考核小组,每月对污水处理厂绩效进行考核。

  具体考核要求是:以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数据为考核依据,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氨氮、总磷指标月均值分别达到“义乌标准”以内;氨氮、总磷指标日均值分别达到“义乌标准”以内的天数占当月有效天数的80%以上。每半年召开一次考核小组成员会议,审议奖罚资金及责任追究等事项。考核小组根据半年奖罚资金审议结果,报市政府核定后予以兑现。

  此前,义乌制定的治水目标要求,到2015年义乌江出境断面水质总体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无疑,“义乌标准”的执行将对义乌江水质改善发挥重要作用,为这一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保障。 “据我们测算,所有的工程和措施落实后,义乌境内的氨氮排放量将下降80%。”何占奇说。

[作者:史建磊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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