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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舞太"高调"噪音扰民 有人被逼得卖房搬家

2013-12-17 07:50:36 来源: 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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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查询大河报线索平台,关于“广场噪声”的投诉一直不少,其中一些引发社区居民冲突。12月6日,记者通过大河报官方QQ800096211互动平台针对“广场舞音乐”进行了调查。当天,共有133位网友参与互动。其中,93%的网友赞成大妈跳广场舞,51%的网友要求出台政策限制广场舞的时间和音量。

  外地已有相关法规,但郑州还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

  有市民建议,能否学习广州大妈戴耳麦跳广场舞

  问题 声音太大,广场舞饱受诟病

  连日来,大河报记者走访郑州市9个公园和广场调查发现,对广场舞有牢骚的不在少数。

  杜女士家住长江路与大学路口长平游园附近一小区,她表示,早晨四五点钟开始,先是打陀螺健身的,然后是跳舞的,还有拉弦子、吊嗓子的,一天到晚,娱乐不止,声音不绝。“我不反对他们娱乐,但不能影响别人休息。”

  由于噪声扰民,两个月前,长平游园内广场的地上和墙上,还曾被人写上了“侮辱性”的话语。更有甚者,郑汴路与未来路交叉口附近一小区,正在跳舞的老人们竟被楼上居民泼了一身脏水。

  对此,爱跳舞的邱女士也很郁闷,不少老年人听力不好,音乐调小了听不清,调大了又会扰民,真不知如何是好。

  尴尬 对于广场噪声,究竟该哪个部门管?

  河南省环保联合会会长王国平在接受大河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不同的噪声,管理部门也不同。比如,交通噪声和商业噪声,分别属于交通和工商部门管辖,而环保部门仅负责工业和建筑噪声。他称,目前,我省对广场和公园噪声没有专门部门管理,一旦大家推诿,便出现无人管的局面。

  随后,记者就此先后采访了相关部门。郑州市政执法局称,新出台的规定将生活噪声执法权分给了环保部门;而郑州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却表示,从未有这样的规定,生活噪声一直是归执法局管。

  噪声扰民,广场、公园管理处是否有权管理?郑州市文博广场管理处王主任告诉大河报记者,作为公园管理部门,他们没有执法权,平时只能派人加强巡逻,对声音过大的进行劝阻,他们经常召集舞蹈队负责人开会,建议大家降低音乐声音,提倡错开时间跳舞,但效果不明显。而记者采访紫荆山公园、人民公园等关于广场噪声的问题,也得到了与王主任相似的答复。

[作者:田育臣  编辑:袁连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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