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即时新闻

上半年海南清退2万余名低保对象

2013-08-25 09:38:00 来源: 新民网 
字号  

    海南省民政厅24日提供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海南省在低保动态管理工作中新增城乡低保对象1.49万余人,清退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2.09万人。

    作为国家一项重要的救助制度,低保制度实行“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机制,保障了大量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据了解,目前海南省主要通过低保经办机构的年度核查,举报受理以及保障对象主动退出等方式进行低保清退工作。

    根据低保工作的相关规定,申请城乡低保待遇,必须由户主在户籍地以家庭为单位提出。低保审批部门除了要核实申请人户籍状况和家庭收入外,还要核查其家庭财产。今年上半年,海南省被清退的2万余名城乡低保对象,因为已退休并领取退休金、开展个体经营、子女毕业参加工作等原因,其经济状况已经不符合低保保障条件。

    海南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低保管理工作中,各市县必须认真核查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清退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范围。

    据介绍,为进一步做好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8月上旬,海南省编办批复同意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加挂“省社会救助局”牌子,对外以“海南省社会救助局”的名义开展工作。(记者徐珊珊 通讯员夏志军)

[作者:种卿  编辑:]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