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到下晒“三公”,反腐又迈进一大步
要求之四:要及时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信息。从今年开始,要逐步实现县级以上政府公务接待经费公开。公开的形式要通俗,要让老百姓看得懂。
2011年,中央部委首度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或出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记者注)的情形还未远去,3月26日,李克强总理“逐步实现县级以上政府公务接待经费公开”的表述,再次点燃了公众对“监督三公”的期待。
“自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5年里,政府信息在公开范围上‘由窄到宽’、‘由上到下’,不断完善。”马怀德教授说,在中央部委和各省(区、市)已公布“三公经费”的背景下,总理将政府公务接待经费的公开范围扩大到“县级以上”,是向着全面公开的理想迈进了一大步。
“无公开则无监督,极易滋生‘隐性腐败’。公务接待经费首先要让百姓看得见,才能管得住。”在林喆教授看来,县级以上政府公务接待经费公开是一个反腐“抓手”。“其实不仅是‘三公经费’,政务公开应该包括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之外的所有事项,一律要主动置于‘监督眼’之下。”她说。
李克强总理强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要主动公开,而且“公开的形式要通俗,要让老百姓看得懂”,在马怀德看来,也切中要害。
每年“两会”期间,都有代表委员抱怨,预算报告“看不懂”;一些部委公开的“三公经费”,由于过于惜墨如金、缺乏必要的说明和解释,被网民调侃“几个数字就把纳税人打发了”;近日,国土资源部在依申请公开地下水质监测数据时,仅给申请人附上了厚达400页的水质报表,律师黄乐平等人只有请教环保专家,才能看懂“某地的地下水质是好是坏”。
“这些都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不少还涉及经费使用问题,有一定贪腐空间,政府从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的角度出发,应该尽可能使之通俗易懂。”马怀德教授认为,要做到这一点,除政府自觉外,更需要整个社会力量的推动,“公众可以依法向政府申请公开,立法机关也要不断地完善信息公开法律,同时加强司法监督和复议监督。”
“勤俭从政”关键在严格预算、细化标准
要求之五:本届政府任期内,要坚决落实国务院向社会承诺的“约法三章”。严格公务用车、机关办公室使用标准等,推进公务用车服务市场化。在公务接待方面,政府和国有企业都要有严格规定,能俭则俭。切实减少会议和文件。
“廉洁政府有一个要求是‘俭’,如李克强总理所说,就是‘有困难不能难百姓,只能难自己’,不与民争利,把有限的资金花在民生等刀刃上。”林喆教授认为,要落实这一点,须有严格的预算控制和细致的操作标准。
马怀德教授也认为,在“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之下,改变习惯,就要从财务上的监督措施做起,特别是在大额资金使用方面。“先把‘钱袋子’勒紧了,政府才有动力思考,怎么让每一分钱物尽其用。”
近日,陕西省已迈出探索步伐。该省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今年省级部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整体比上年压缩了12%,被媒体赞为“释放正能量”。
“要‘从俭’,设置经费标准也很重要。”林喆表示,比如总理提出,政府和国有企业在公务接待方面要有严格规定,“但怎样算‘俭’?不同级别的干部在饮食、住房上,采取什么额度算合适?随行人员是不是要有一定限制?最好有相对固定的标准,并严格执行,接受监督,否则,依然可能有改头换面的浪费现象。”
在林喆看来,“勤俭从政”也需在政府采购方面发力。而据3月25日媒体报道,财政部披露,两部有望遏制政府高价采购行为的法律,都在紧锣密鼓制定和修订中——《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三审在即,而此前备受瞩目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草案)》已经上报国务院。
专业人士分析,有上述两法“双面合力”遏制政府高价采购,也可为“勤俭从政”要求提供助力。
“法治政府是廉洁政府的保障”
要求之六:各级政府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作为或乱作为,要依法承担责任。
李克强总理26日提到,让权力在法治轨道下运行,是廉洁政府建设的根本保障。
“不作为、乱作为是依法行政的‘大敌’。”马怀德教授表示,而不依法行政,就可能为贪腐打开可乘之门。“法治政府的根本是要规范政府权力,将其限制在法定权限以内。因此,‘依法促廉’首先意味着行政机关要更加严格地在法治框架内行事。”他告诉记者,2004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对依法行政提出了六项要求,包括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有法无罚”难促廉。李克强总理26日提到,行政监管部门要依法履责,严格监管,铁腕执法。行政监督部门要加强执法监察,铁面直击,铁面问责。对于那些敢于以身试法的腐败分子,不论什么人,我们党的态度是很明确的,严惩不贷。
十八大之后,上至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下至深圳“20亿身家”村官周伟思,一批“老虎”、“苍蝇”先后落马,正彰显了中央对“以身试法者”依法惩处的决心与态度。
“‘依法促廉’也意味着促进廉政建设和依法反腐要有序进行。”林喆教授最后提示,反腐倡廉也须手段合法,“比如,在网络反腐中采用人肉搜索等手段,就是很不正规的做法。网络反腐也要讲证据,促廉必须用证据讲话。”(记者 王梦婕 实习生 李晓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