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河南新闻

河南高速交警公布14个区间测速路段 54个定点测速地点

2013-03-23 07:13:32 来源: 中原网--郑州晚报
字号  

中原网讯(记者 刘德华)为确保全省高速公路安全、有序、畅通,创造良好的高速公路通行环境,3月22日,河南省高速交警总队发布了《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关于全省高速公路电子监控设备执法点段的通告》,不仅实施定点测速,而且实施区间测速和停车、倒车、逆行定点抓拍,希望大家在高速公路上依法、安全、文明驾驶机动车,不要超速行驶、违法停车、逆行或倒车。

能自动计算某路段平均车速

“区间测速”专治“小聪明”

超速行驶,是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的巨大隐患。由于其多发性和长期性,治理起来非常难。

在高速总队安装该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前,好多固定测速点已被大家熟知,一些经常在某高速路段行驶的驾驶员,当车辆行至测速监控设备点时,就会暂时降低车速,逃避监控,从而使部分固定测速设备成为摆设。

现在这种现象将成为过去,高速交警总队建设完成的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的固定摄像设备,不但能定点测速,还能实现任意两个固定摄像设备之间“区间测速”,依据两个固定摄像装备之间的距离和车辆经过的时间,系统自动运算、分拣平均速度超过最高限速值的车辆。区间测速与定点测速相结合,使超速行驶违法行为无处遁迹。

此外,智能交通管理系统通过路面设置的高清摄像机,可以对高速公路路面客车违法停车上下人、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倒车、逆行、违法停车等多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时摄录取证,有效遏制各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高速公路上

违章这样处罚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罚款200~2000元,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记6分;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记3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记12分,罚款200元。

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记12分,罚款200元。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记12分,罚款200元。

驾驶非营运车辆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记6分。

[作者:记者 刘德华  编辑:刘丽雅]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