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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因家庭暴力起诉离婚 休庭后被丈夫堵截7小时

2013-03-13 10:26:00 来源: 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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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婚3年,妻子因家庭暴力在娘家躲了2年。如今起诉离婚,丈夫竟带着壮汉来法庭堵截,要将妻子带回家。眼看回家就是暴力相向,法官、民警一起帮忙,整整7个小时后才使得女方平安离开。

  昨日,说起此事,江岸区法院西马法庭郭法官感叹不已。

  躲家庭暴力

    妻子藏身娘家两年

  今年1月的一天,江岸区法院西马法庭开庭审理一起离婚案。

  38岁的张某和42岁的丈夫李某结婚3年。起诉方张某称,婚后不久,李某便显露出好逸恶劳的恶习,还对每日辛苦赚钱的她动辄打骂。张某说:“为此,结婚不到一年,我就悄悄搬回娘家躲起来。”

  开庭1小时后,李某才来到法庭。李某不同意离婚,他不否认曾对张某动手,但他说张某有外遇才是破坏夫妻感情的主要原因。张某对外遇一事予以否认。

  离婚法庭上

    丈夫带壮汉堵截妻子

  当日上午11时,法庭宣布休庭。

  张某收拾东西准备离开,在门口遭遇李某的堵截。李某称要带张某回家,他带来5个壮汉,已在各个路口守卫。张某见状,向法官求助。估计两人回家会发生家庭暴力,主审法官郭法官来到门口劝说李某。无论他怎么劝,李某只有一句话:“她是我老婆,我必须把她带回家!”最后,李某和张某返回法庭内对坐僵持,只要张某试图冲出法庭,李某就上前堵截或拉扯。

  到下午3时,两人仍不吃不喝。法官见状,两次拨打110,警方两次出警想带走张某,都被李某百般阻挠。

  专家建议

    女方留取家暴证据

  “这种状况,让人气愤,却也无奈。”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樊仁祥律师告诉记者,当天男子实施的是软暴力,给女方造成的心理恐惧很严重,但因为没有发生肢体冲突或采取暴力手段,又是夫妻间的纠纷,所以警方和法院只能训诫男子,而不能对男子采取拘留等治安管理措施。

  樊仁祥称,我国目前还没有针对家庭暴力立法,只能要么构成轻伤成为刑事案件,要么女方起诉进行民事维权。

  江岸区法院西马法庭庭长王晓霞提醒,女性遭受家庭暴力要注意留取证据。一旦认定家庭暴力,施暴方可能面临损害赔偿,并在夫妻财产分割中被判少分。(楚天都市报 本报记者袁黎 通讯员安西)

[作者:燕磊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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