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日本1945年8月15日宣布无条件投降,日本政府被迫执行《开罗宣言》及《波茨坦公告》的规定,无可奈何地决定向中国政府正式移交台湾、澎湖列岛主权。8月26日中国战区受降主官、陆军总司令何应钦宣布,台湾、澎湖列岛为中国战区第十六受降区(以下简称“台湾受降区”),受降地点设在台湾的台北。与中国战区其它15个受降区的军事接收形势相比较,中国军队在台湾受降区的军事接收,形势更为复杂、任务更为艰巨,这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台湾受降区与中国战区其它15个受降区的社会性质不同。中国战区的其它受降区,是日本在1931年后逐步侵占中国领土后形成的中国沦陷区;而台湾受降区却是1895年日本根据《马关条约》割去中国领土台湾、澎湖列岛后,台湾、澎湖列岛变成日本的殖民地。日本在对台湾、澎湖列岛实行50年殖民统治期间,建立了日本台湾总督府等比较完整的日本政府统治机构。
第二,台湾受降区日本驻军人数多。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在台湾实施战时体制,推行“皇民化、工业化,南进基地化”的治台政策,台湾成为日本侵略东南亚国家及中国大陆的重要军事战略基地,日本派遣大批军队进驻台湾, 到日本投降时驻台日军仍有20万之多,包括陆军、海军、空军等各军种部队。
第三,台湾受降区日本驻军仍有一定的作战实力。在中国对台湾进行军事接收前,台湾受降区的日本驻军不仅人数多,而且仍有一定的作战能力。战争期间,驻台湾、澎湖列岛的日本军队未受到中国军队及美军的地面军事打击,仅遭受美军的几次空袭打击,到日本投降时驻台日军各部队编制员额充足、武器装备完备、军需供给充足、军队官兵伤亡很少,整个部队仍有一定的作战能力。
第四,台湾受降区内居住生活着数十万日本侨民。日本宣布把台湾归还中国后,数十万日本侨民要求返回日本国内居住生活,这样一来,遣返驻台日军战俘及数十万日本侨民,成为中国军队在台湾受降区执行军事接收中的另一项繁重任务。
面对上述四方面复杂、艰巨的军事接收形势和任务,中国政府和中国军队在隆重举行了受降典礼仪式、宣布中国收复台湾主权后,前后用了6个月时间,比较顺利地完成对驻台日军的军事接收任务,使台湾完整地回归祖国怀抱。
二
1945年9月9日,中国战区日军投降签字仪式在南京举行,随后中国战区十六个受降区的受降典礼仪式陆续在各地进行。台湾受降区受降典礼仪式,于10月25日在台北公会堂(今台北中山堂)隆重举行,台湾省行政长官、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陈仪上将,为台湾受降区受降主官。在受降典礼仪式上,陈仪向日本末任台湾总督兼日军第十方面军(驻台日军部队)司令、日军投降代表安藤利吉,发出第一号命令: “本人及本人所指定的部队及行政人员,奉命执行台湾、澎湖地区的日本军队及其辅助部队的投降手续,并接收台湾、澎湖列岛的领土、人民、统治权、军政设施以及资产等。” 安藤利吉双手接过陈仪发出的第一号命令受领证后,随即表示: “对于本命令及以后之一切命令、规定或指示,本官及所属与所代表之各机关部队之全体官兵,均负有完全执行之责任。”随后安藤利吉在受领证上签字盖章。
台湾受降区受降典礼仪式结束6天后,1945年11月1日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与台湾省警备司令部,联合组成台湾省军
事接收委员会,陈仪兼任台湾省军事接收委员会主任委员, 台湾省警备司令部参谋长柯远芬少将兼任副主任。
作为台湾受降区被接收对象的驻台日军部队,以日本第十方面军所属部队为主体,原日本台湾总督安藤利吉兼任第十方面军司令。另外,驻台日军部队还包括一部分日本空军和海军部队。中国军队军事接收前驻台日军各部队的驻地、中国执行军事接收任务的部队、各支部队军事接收开始时间、军事接收结束时间具体简况如下:
日军第十方面军司令部驻地在台北,台湾省军事接收委员会指派陆军第70军执行军事接收任务,该支中国军队从11 月15日开始接收,11月17日接收完毕,前后仅用3天时间, 接收持续时间最短。
日军第9师团驻地在新竹,台湾省军事接收委员会指令陆军第70军第75师奉命执行军事接收任务,该支中国军队从11月5日开始接收,12月10日接收完毕。
日军第50师团驻地在屏东县潮州镇,台湾省军事接收委员会安排陆军第62军第157师奉命实施军事接收任务,该支中国军队从12月10日开始接收,12月20日接收完毕。
日军第71师团驻地在台中、嘉义两地,台湾省军事接收委员会命令陆军第62军第157师奉命实施军事接收任务, 该支中国军队从12月7日开始军事接收,翌年1月3日接收完毕。
日军第72师团驻地在善化,台湾省军事接收委员会指令陆军第62军第95师奉命实施军事接收任务,该支中国军队从12月1日开始接收,12月15日接收完毕。
日军独立第75旅团驻地在丰原,台湾省军事接收委员会命令第62军第157师奉命实施军事接收任务,该支中国军队从12月11日开始接收,翌年1月13日接收完毕。
日军独立第100旅团驻地在高雄,台湾省军事接收委员会命令第62军第95师奉命实施军事接收任务,该支中国军队从12月16日开始接收,翌年1月13日接收完毕。
日军独立第103旅团驻地在嘉义,台湾省军事接收委员会指派第70军第75师奉命实施军事接收任务,该支中国军队从11月12日开始接收,12月5日接收完毕。
驻台日军还包括一部分空军和海军部队,其中日军空军第8警卫师驻地在台中,台湾省军事接收委员会指派中国空军第22地区部队奉命实施军事接收任务,该支中国军队从11 月1日开始接收,翌年1月13日接收完毕,历时74天,接收持续时间最长。
驻地在澎湖列岛的日军守备队系日本驻台湾海军部队, 台湾省军事接收委员会指令由海军接收组组长李世甲率领的海军第2舰队陆战队,奉命实施军事接收任务,该支中国军队从11月15日开始接收,翌年1月13日接收完毕。
至1946年1月中旬,8个军事接收组的工作基本完成。为尽量保证军事接收工作扎实、全面、不遗漏大的问题,台湾省军事接收委员会又新成立两个点验组,直属台湾省军事接收委员会指挥。两个点验组在8个军事接收组分头完成军事接收任务后,再对军事接收工作进行重新核查、验收。两个点验组对军事接收工作的重新核查、验收工作,从1946年2 月开始进行。第一点验组主要对台北、基隆、淡水、宜兰、花莲、新竹等地区的军事接收情况进行点验。该组的点验从1946年2月开始,到3月18日结束。第二点验组主要对台中、嘉义、台南、高雄、屏东、澎湖列岛上的马公港以及宪兵组的军事接收情况进行点验。该组的点验从1946年2月5日开始,到3月10日结束。这样一来,到1946年3月下旬,中国军队对驻台日军的军事接收工作,经过军事接收和点验两个阶段后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