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城管就“抢手机”一事表态
虚心接受媒体监督
已向当事人致歉
□记者 郭长秀 通讯员 龙邦
本报济源讯 昨日本报以《本想拍照夸城管 不料手机被抢走》为题,报道了郑州的赵先生1月15日用手机为济源市城管局的工作人员照相,本打算夸夸城管人员,不想手机竟被城管人员抢走。当日引起全国百余家网站转载,多家网站就此事纷纷发表评论。
昨日下午5时30分许,济源市城管监察支队表示,虚心接受媒体的监督。
大江网发表评论说,城管抢的是手机,丢的是形象,对政府部门的工作,群众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抢手机”不但是剥夺群众的监督权,而且还侵犯了群众的财产权和人身权,就是对法律的挑衅,对群众的无视,身为执法部门的城管怎会知法犯法?华龙网发表评论认为,城管抢走拍照男子手机,彰显其心虚。城管一遇有人拍照,就过分慌张,自乱阵脚,让原本一件好事变成了坏事,再次落人口实,遭到众人的声讨。
昨日下午6时20分许,济源市城管监察支队有关负责人给记者打来电话说,当天下午支队就召开了班子成员、大队长会议,对当事执法人员的行为提出了批评,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并要求全体队员以此为戒,以后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这位负责人说,昨日支队长亲自到派出所查询当事人电话,并向当事人打电话表示歉意。大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