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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库"成汽车三包亮点 不撇除厂方背景难保公平

2013-01-16 18:49:00 来源: 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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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三包消费者、厂商应承担责任均有规定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国家质检总局昨天(15日)发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包修、包换、包退,简单六个字却走过了8年漫漫长路。但是,路还远远没走完,政策出台了关键还得看如何执行?执行得好不好?

  那么,汽车有问题车主应该先找谁?新规中建立“专家库”来鉴定汽车质量问题,谁又来确保“专家”权威?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法规一处处长李明刚向中国之声介绍,在主张三包的途径问题上,汽车三包的规定并没有什么创新,实际上是对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些上位法所规定的消费者维权途径的一种细化。车主有问题的话,五条途径可以解决。

  李明刚:第一个途径是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解决,也就是双方解决、自行解决。第二,现在我们有很多第三方组织,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像消费者协会、消费者委员会,质量协会的一些产品用户委员会,这些组织机构也可以依法受理消费者提出的调解请求。第三个途径是依法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这些行政机关申诉,由行政机关处理。第四个途径是申请仲裁。第五个途径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汽车三包”历时8年,这之中的利益博弈必不可少,而且最终要体现公平、公正。

  “专家库”成规定亮点 专家:不撇除专家厂方背景难保公平

  李明刚:对消费者来说,三包规定对汽车产品修、退、换的三包有效期限、三包条件、三包程序、以及三包争议处理,都做了规定,有利于消费者在与生产经营者发生争议的时候进行维权。

  对企业正当的权益,规章也规定了相应的三包责任免除的条款。如果超出生产者明示的易损耗零部件的质量保证期,经营者可以不承担由易损耗的零部件引发的三包责任;如果消费者在买车时已经被书面告知汽车在某些方面存在瑕疵,或者消费者没有按照使用说明的要求自行处置汽车产品质量问题不当,造成车辆损坏,这些条款都属于汽车经营者责任免除的规定。

  汽车质量出了问题,到底是消费者使用不当还是产品质量不过关,是最扯皮的问题,也成为此前汽车三包政策争议的焦点。对于鉴定问题,新规里规定,质检部门可以组织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专家库,提供咨询。但这样的专家库显然还不足以成为此前社会热切期盼的“第三方鉴定机构”。汽车行业专家李洋表示,必须撇除专家库人员的厂家背景才能做到公正。

  李洋:这个措施看上去很美,但问题就在于,这些专家的背景多多少少都是出身产品部门,也就是整车的设计、制造以及售后维修这样的部门。所以他和主机厂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这层关系甩不开的话,做出来的鉴定应该是难以让人信服的。(记者满朝旭 沈静文)

[作者:潘达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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