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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回应交通信号设置问题:积极采纳不断改进

2013-01-03 15:50:00 来源: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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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交通信号设置问题

  公安部表示将改进

  新规首日 北京接报事故降9.3%

  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修订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了。昨天下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从实施首日看,一些常见常发的违法行为如闯红灯、故意遮挡和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有所减少,北京、上海、天津、沈阳、南京、长沙等许多城市出现了机动车通过路口提前减速慢行、主动礼让行人的讲安全、讲文明的新气象。

  北京交通事故下降9.3%

  据了解,公安交管部门严格按照新的规定要求,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不按规定悬挂或遮挡号牌、闯红灯、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从实施新规首日看,违反交通信号的交通事故大幅下降,初步显现了规范驾驶行为、增强安全意识、预防交通事故的积极效果,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信号。

  据北京、天津、南京、杭州、济南等城市统计,新规实施首日接报的交通事故起数分别比前日下降了9.3%、23%、26.7%、18.4%、29.8%,未发生因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造成的恶性交通事故。公安部已要求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严格落实新部令的要求,维护法律的统一性、严肃性。

  已越线车不属闯黄灯

  就一些网友针对“抢黄灯”提出的“处罚过重”以及“紧急制动造成的车辆惯性前行”等问题,该负责人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黄灯信号的作用是净空交叉路口,“黄灯亮时,只要机动车车身的任何一部分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不认定为闯黄灯。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要停止通行。”

  该负责人说,在车辆正常行驶过程中,只要驾驶人注意力集中、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行经交叉路口时减速慢行、谨慎驾驶,抢黄灯的违法行为和追尾的事故是可以避免的。对一些网民反映的交通信号设置存在的问题,公安交管部门将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听取意见,积极采纳,不断改进。

  在此,该负责人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新部令,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公德意识、文明意识,共同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安全顺畅出行。(记者林靖)

[作者:肖媛媛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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