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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邯郸公布12起违法占地案件 多为农用地

2012-12-17 18:06:00 来源: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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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邯郸12月17日电(马继前 庞帅)河北省邯郸市国土资源局17日向社会通报该市12起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部分案件移送公安追究其刑事责任,被侵占土地多为农用地。

  通报称,2011年8月16日,邯郸县黄粱梦镇姜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本村土地62.1亩,搞非农业建设。2011年8月17日,邯郸县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后,依法进行制止,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立案查处;2012年2月8日,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011年12月16日,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12年5月10日,邯郸县国土资源局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目前,已自行拆除围墙,恢复种植条件。

  2012年4月,涉县涉城镇城里村村委会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本村集体土地10.96亩建设置业中心。涉县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后,依法进行了制止,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5月12日,涉县国土资源局依法立案查处;7月25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8月20日,涉县国土资源局建议纪检监察机关给予相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8月21日,移交涉县财政局,对违法建筑物依法予以没收;8月22日,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12年5月,成安县城西工业区东魏村村民刘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本村集体耕地4.8亩建沙、石料场。成安县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后,依法进行制止,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5月14日,成安县国土资源局依法立案查处;5月20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目前,成安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已将刘某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及沙、石等附着物依法清除,恢复了种植条件。

  2012年1月,永年县洺关镇北杜村村民游某未经批准,擅自在北杜村西侧占地1.78亩建标准件厂。永年县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后,依法进行制止,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6月26日,永年县国土资源局依法立案查处;8月24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目前,游某已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地貌。

  2011年7月26日,馆陶县南徐村乡马头南村村民赵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马头南村西南的集体土地0.37亩建临路门面房。同年8月4日,馆陶县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后,依法进行制止,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立案查处;同年10月19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012年3月,赵某将违法建设的临路门面楼房进行自行拆除。

  2012年1月,磁县讲武城镇高庄村民张某未经批准,擅自在承包土地上挖沙出售,面积12.76亩。2月23日,磁县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发现后依法进行制止,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立案查处;7月6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月13日,磁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9月6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12年4月,峰峰矿区义井镇羊二村村民代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义井镇羊二村集体土地0.3亩建住宅。5月,峰峰矿区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后依法进行制止,经执法人员的宣传教育,代某自行拆除违法建筑。

  2012年4月,武安市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康二城镇五湖村村民武某擅自圈占土地3.2亩。武安市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当场依法进行制止,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武某拆除违章建筑恢复地貌。经执法人员宣传教育,武某已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恢复耕种条件。

  2012年9月,曲周县第四疃镇小钟寨村民李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本村集体耕地面积0.11亩建临时门市。曲周县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后依法进行制止。目前,已清除建筑材料,恢复耕种条件。

  2011年11月14日,临漳县香菜营乡务北村村民李某未经批准,擅自在香菜营乡务北村村西、马义线西侧占用集体耕地0.517亩建房。临漳县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后依法进行制止,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11年11月16日,临漳县国土资源局依法立案查处;2011年11月23日,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目前,李某已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恢复耕种条件。

  2011年10月,龙王庙镇郑村村民房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本村集体土地2.2亩建住宅。大名县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在巡查发现后依法进行制止,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11年10月13日,大名县国土资源局依法立案查处;2011年11月8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012年8月,房某自行拆除违章建筑,恢复耕种条件。

  2012年5月20日,鸡泽县双塔镇东申底村李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本人承包地2亩建养殖场,鸡泽县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后依法进行制止,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12年5月22日,依法对违法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恢复地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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