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扣完12分后
重领证“六步走”
1.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365天)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具的《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满分教育通知书》,携带本人身份证明、驾驶证或驾驶证暂扣凭证,在15日内到所在地车管所受理窗口办理登记手续,领取满分教育通知书。
2.按时参加满分教育学习,学习结束领取科目一《预约考试凭证》。
3.携带身份证明和科目一《预约考试凭证》,按时参加科目一考试。
4.经相关考试合格后,领取机动车驾驶人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
5.参加交通违法记满12分考试第一次不及格的,可免费补考一次。补考后仍不及格的,按规定重新缴纳不及格科目的考试费用并在预约后,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6.考试合格后,凭《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到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领取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