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摘要】
记者翻阅村民们提供的李俊文及其几个“老婆”和子女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发现村民们所言不虚。
户主“李俊文”的婚姻状况是“已婚”。“胡永仙”的婚姻状况是“已婚”,其与户主李俊文的关系是“妻”。3个女儿、1个儿子的《常住人口登记表》上“监护人”栏里填写的是“李俊文”、“胡永仙”,在“监护关系”栏里,对应填写的是“父亲”、“母亲”。李俊文夫妻和这4个孩子登记的住址是“西攒村东街5巷3号”。
法治周末记者 任东杰
发自山西太原
现行婚姻法规定,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然而,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西温庄乡西攒村,身为区人大代表的原村民委员会主任李俊文,竟有4个“老婆”,共生育了10个子女。证据显示,其中3个“老婆”和9个子女的户口都落在了村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