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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回应“水库女尸”案质疑:证据不足仍在调查

2012-10-17 18:25:00 来源: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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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忻州10月17日电 题:山西五寨警方回应“水库女尸”案质疑:证据不足仍在调查

  作者 宋立超 温晓军

  “冤枉!我女儿是被害死的!”近日,网民“五寨冤魂”不断在网络上发帖,反映山西省忻州市五寨县公安局一年多未受理女子尤某浮尸水库一案,贴中家属对尤某死亡原因、尸检报告等均提出质疑,并表示公安机关不受理命案有“不作为”之嫌。

  对此,中新网记者赶赴当地进行采访调查。警方称,由于死者在水库浸泡多日,且时值盛夏,尸体高度腐烂,死因难以确定;通过办案民警走访调查,没有得到相关证据支持证实他杀,因此并未予以立案。同时警方表示,尤某死亡案在不排除自杀的基础上,将不放弃案件的侦破摸排,新的线索和证据出现后将依法办理。

  女子离奇失踪40天后浮尸水库

  10月10日,在山西省五寨县,尤国某告诉记者,年仅30岁的妹妹尤某为本县一家信用社的员工,虽已离异,但生活工作均稳定。对于妹妹失踪40天后发现被害,家人则认为是被人害死的。

  事情还得追溯到2011年5月14日。当晚,参加完单位活动的尤某和朋友在饭馆吃饭,后被朋友送至该县右所村牌楼附近与张丽某见面。据张丽某后来讲述,见面后二人发生了争吵。尤某生气之下将手机与手提包丢下后跑掉。张丽某寻找未果,遂来到尤某母亲家将此事告知,后回家,有其妻子作证。

  “从此妹妹再无音讯。”尤国某说,妹妹尤某一直不归,且未与任何人联系,全家人苦寻不到。两日后,他前往五寨县公安局报案。接警后,当地警方立即对此案立即进行了调查走访。同年6月18日,刑侦技术人员提取尤某前夫及儿子血样送山西省公安厅检验,并将尤某信息录入全国失踪人员信息平台。

  时隔不久,案件终于有了眉目,然而带给尤家的却是晴天霹雳。6月23日,警方接到报案,该县南峰水库有一具女尸。经过刑侦人员打捞后确认,死者系失踪40天的尤某。

  警方多番调查家属提出质疑

  失踪案突然变成了死亡案,五寨警方立即向上级忻州市公安局进行了汇报。在对案件的相关人员进行详细排查的同时,刑侦人员对尸体进行了第一次尸检。

  尸检在发现女尸后的第二天上午进行。在由五寨警方提供的第一次尸检报告中显示,法医认为死者排除机械性暴力直接致死和中毒死亡。同时,由于尸体高度腐败,结合案情分析,不排除系溺水死亡。

  对于警方的结论,尤某的家属表示了强烈的质疑。对此,警方进行了第二次尸检。据介绍,第二次尸检由山西省公安厅检验,并专门邀请公安部司法鉴定中心专家参与。记者在尸检报告中看到,法医认为可排除机械性损伤和常见毒物中毒死亡;由于尸体高度腐败,其确切死因难以确定,结合现场,不排除溺水死亡。结论和第一次尸检大致相同。

  经过两次尸检和多方调查,均未为案件带来直接证据来确认死者是自杀还是他杀,因此,五寨公安局未予立案。

  “在尤某家人的见证下,我们在水库进行了尸体打捞,并未发现明显痕迹。”据办案民警介绍,当时尸体衣着完整,体表完好,身体无明显外伤,其生前所佩戴的金手链、金项链、金戒指等价值不菲的物品均完好无损存在于其身体的相应部位。

  面对这样的结果,死者家属依然表示了质疑。在随后的时间里,死者尤某的母亲用网名“五寨冤魂”在网络上连续发表网贴,控诉女儿的死有冤情,而公安机关不受理该案,有“不作为”之嫌。

  “我们对尸检报告表示怀疑。”死者尤某的母亲刘月英表示,她坚持认为女儿是被人害死的。

  警方:苦于没证据仍在继续调查

  面对网络上的指责,五寨警方向记者表达了己方的无奈。

  据负责该案件的岳副队长介绍,尤某失踪后,警方就对涉案人员进行了询问。发现尸体后,又立即组织警力对涉案人员进行了二次询问,并且通过各种技侦手段对本案进行详细分析。

  “尤其对于最后见到死者的张丽某,我们进行了重点排查,并做了现场模拟,均未发现任何有力的证据表明是他杀。”岳副队长表示,由于尸体的高度腐败,死亡时间无法确定,尸检也未发现致命伤痕,再加上案发地点偏僻,目击者缺乏等种种原因,案件陷入僵局状态。但警方并未对此案放弃。

  2012年4月17日,五寨县公安局又一次召集刑侦部门对此案件进行会商,苦于证据缺乏,案件无进展。8月份以来,该局工作人员又对当晚涉及人员进行了详细询问,尤其对张丽某当晚及以后一段时间的行踪做了详细的分析和调查,案件仍无重大突破。

  在五寨县公安局,记者看到了尤某死亡案的相关卷宗,并查看了警方多次对当晚涉及人员的询问记录。记录中警方通过走访发现,尤某生前社会关系较为复杂,与张丽某保持男女关系,且此前有过割腕行为,有自杀动机,心理不稳定。拿着足有5公分厚的案卷,岳副队长说,“警方一直在寻找新的突破口。”

  律师:案件立案侦破需充足证据

  对于此案,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宋凯表示,由于没有充足的证据表明尤某的死亡系他杀,两次尸检报告又显示不排除自杀的可能性,因此,警方不立案并不能说明“不作为”。

  “刑事案件的立案和侦破是讲究证据的。如果有了关键性的证据,相信警方会立即立案。因为自杀和他杀的性质是完全不同的。”宋凯说,目前警方的工作应该还在排查探访阶段,目的就是确认死者的死因到底是自杀还是他杀。由于尸体高度腐烂,涉案人员无明显嫌疑,再加上死亡现场和目击证人的问题,这个阶段进展缓慢。

  对于死者家属的行为,宋凯表示理解。他说,如果家属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来支撑所提出的质疑,对于案件的侦破能起到推动作用。希望家属能够理性行事,帮助警方提供线索。

  “我们局里的意见是,尤某死亡案在不排除自杀的基础上,不放弃案件的侦查摸排工作”,在采访中,五寨县公安局办案民警表达了警方的立场。办案民警说:“新的线索和证据出现后,案件将依法办理。”(完)

[作者:宋立超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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