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李伟强受贿370万
经查,李伟强在2007年至2012年担任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期间,利用分管车辆管理所工作的职务便利,为广州市人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违规使用旧检测系统谋取非法利益提供帮助,多次收受该公司负责人黄某某的贿赂共计人民币370万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从化市新城派出所所长邝伟强充当“保护伞”
经查,邝伟强在担任从化市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所长期间,明知黄建堂(另案处理)等人在新城辖区内开设的赌场、聚众赌博,没有进行查处,反而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两次收受黄建堂贿送的好处费现金港币共计3万元,纵容黄建堂等人的违法行为。另外,在派出所建设视频监控系统过程中,收受威视监控公司李某某贿送的好处费人民币5000元;收受辖区内男爵士休闲中心李某贿送的好处费现金人民币1万元,为其提供工作便利;在该派出所侦办江埔街凤院村4名男青年在新JJ俱乐部吸食“K粉”案件中,指使负责办案的副所长对该4名吸毒男青年处以治安处罚后释放,事后收受江埔街凤院村村委干部欧阳某某贿送的好处费人民币2万元。目前,从化市检察院已对邝伟强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