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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四总部颁发基层军官管理规定

2012-10-17 08:39:00 来源: 解放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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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日前印发《中国人民解放军基层军官管理规定》。这是我军第一个全面规范基层军官管理的重要法规文件。

  《规定》认真贯彻落实胡主席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按照军委关于加强基层全面建设的部署要求和全军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着眼从制度机制上规范基层军官管理,有效解决基层军官队伍建设面临的矛盾和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军队基层建设纲要》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基层军官的编配、补充、培养锻炼、选拔任用、调动交流、福利保障和退出现役等作了系统规范。《规定》的颁布施行,对于提高基层军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夯实军官队伍建设基础,推动部队建设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规定》共9章40条,明确了不同时间节点、不同类型部队基层军官编配比例执行标准,规范了基层军官当兵锻炼、院校培训、在岗提高、转业复员、探亲休假等方面具体政策,规定了提前晋升、机关选调、定向交流、非工作性调动的对象条件和办理程序,还对生长干部补充重点、补充比例和专业匹配率等提出了一些硬性要求。(王社利、记者赛宗宝)

[作者:曹昆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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